中新网11月27日电 香港电台前兼职DJ陈震杰,担任2名9岁及11岁男童的补习老师2年来,不断性侵犯2人,又用网络摄影机及手机拍下片段,他昨在高等法院承认非礼及管有儿童色情物品等13项罪名,案件押后至下月19日判刑。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电台前兼职DJ陈震杰在社交网络认识当时9岁的男童X及他的母亲,之后开始替X补习,亦与X的家人变得稔熟,经常一起用膳及到外地旅行。另一受害男童Y(11岁)是被告的邻居,其后被告亦成为Y的补习老师。
被告陈震杰于2010年2月至2012年12月,正直X年仅9岁及Y介乎11至13岁期间,在寓所分别性侵犯2人,又在X及Y同场的情况下向2人作出猥亵行为,并用网络摄影机及手机拍下片段。去年12月,X就读学校的一名活动助理,无意中在网上发现X的裸照,于是通知校方。
辩方昨求情时呈上电影编剧阮继志博士及被告多名香港电台同事的联署求情信,辩方指被告经常参与义务工作,为犯案深感后悔及内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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