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27日电(唐嘉艺)据中国西藏新闻网消息,11月26日,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其中,会议决定任命:何文浩、曾万明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据人民网地方领导资料库显示,曾万明此前担任四川省内江市委书记。
其他任免如下:
免去:
傅伟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覃章书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职务;
李勇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职务;
高佳伟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翟福东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批准:
马文清辞去错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
李勇为错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冯国勇的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洛松曲珍的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益西拉姆的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阿旺楚成的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厅庭长职务;
李尕青的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牛克乾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志刚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张胜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罗显洲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索珍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庭长;
措姆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第二庭庭长;
普布多吉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
李祖中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第一庭庭长、审判员;
金华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边巴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松吉卓玛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杜宝玉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云登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边巴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副庭长;
尼玛多吉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银花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琼达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扎西卓嘎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卫东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高佳伟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杨忠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阿旺楚成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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