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复旦投毒案”于今天(11月27日)9时30分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C10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林森浩被指控涉嫌故意杀人。新民网记者全程旁听此案。
庭审中,被告林森浩陈述作案过程,称其曾和同学吕某借故说想回到实验室看看手套在不在,但实际是想去看二甲基亚硝胺原液还在不在。第一次是因为没有装好没有拿,后再次借故去实验室拿东西,取回了装有二甲基亚硝胺原液的注射器。
明知道该药物会造成肝损害,但林某仍然投放了药物。林某表示,毒物投放在饮水机水槽处,分两次将注射器和装有毒物的袋子丢弃。
由于毒物为黄色液体,气味也比较浓,林某原以为黄洋会发现,但由于性格不够果断,并没有放弃做这个事情。事后他还在网上查询过这个毒物的信息。
事发当晚9时黄洋回来了,次日早上8点多,黄洋起床喝水。林某称,听见黄洋用勺子清洗水杯发出的声音,知道他倒水了,紧接着听见他呕吐咳嗽的声音。
林某觉得黄洋可能发现了异常,但其并没有上前制止而是继续躺在床上,后来接到同学电话便离开宿舍,避免和黄洋对话。
在事后,林某再次确认毒物对肝脏是有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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