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27日电(唐嘉艺)据南宁市政府网消息,11月22日,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接受廖洪涛辞去南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接受赵红明辞去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具体任免如下:
(一)
决定任命:
田文东为南宁市副市长
胡明朗为南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赵红明为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廖洪涛的南宁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韦光标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钟初城的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饶右江的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免去:
牛苏宁的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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