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因为愚人节开个玩笑而在饮水机里下剧毒,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的这一供述让众人哗然。
昨日9时30分,复旦大学医学院学生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案于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席上,穿着迷彩马甲的林森浩一会儿搓手背,一会儿紧皱眉头发呆,在公诉人举证时显得有些心不在焉。审判长当庭提醒其注意观看,但林森浩对包括收录了自己身影的视频证据均显得“兴趣不大”。而当需要林森浩回答时,林森浩则显得相当冷静和淡定,除了多次对诉讼律师提问的反问和“请律师代为回答”的反应,在审判长叫到他时甚至还回应说“你好”。
在当天的庭审中,被告人林森浩的杀人行为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其作案动机是因琐事不满还是如他所言“就是想整他(黄洋)一下,让他难受”,最终的审判究竟应依法严惩还是从轻处罚,均成为了当日庭上的争议焦点。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林森浩与黄洋均为复旦大学学生,居住在同一寝室内。林森浩因琐事与黄洋不和,逐渐对黄怀恨在心。2013年3月底,林森浩决意采取投毒的方法杀害黄洋。3月31日下午,林森浩从其实习过的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影像医学实验室取得装有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当日17时50分许,林森浩将剧毒化学品全部注入宿舍内的饮水机中。次日上午,黄洋从饮水机中接取并喝下已被注入了剧毒化学品的饮用水。之后,黄洋即发生呕吐,赴医院治疗。4月16日,黄洋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黄洋符合生前因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肝脏、肾脏等多器官损伤、功能衰竭而死亡。4月12日,林森浩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在法庭的审理中,林森浩当庭供认了起诉书指控其采用投毒的方法致黄洋死亡的事实,但对作案动机、目的和犯罪故意进行了辩解。对于投毒动机,林森浩表示自己和黄洋关系一般,“不算铁”,但只是彼此“有些看不惯”,并无直接矛盾。因为黄洋曾戏称要在愚人节“整人”,便心生整黄洋的念头,并由此实施了投毒行为。
被告的辩护律师表示,林森浩当初使用“二甲基亚硝铵”药物是为了做动物研究,在实验过程中只有一只老鼠可能因浓度过高而死亡,大多数老鼠并没有死亡,并判断老鼠在实验过后会自行好转,这在实验中并没有被证实。林森浩辩称,自己认为黄洋所喝下的药物剂量并不多,饮后不适只是病程,不会致死。
然而,公诉人在举证中提出,林森浩在硕士一年级期间就以“二甲基亚硝胺”为实验试剂做了动物研究并发表了相关论文,其必然清楚“二甲基亚硝胺”的剧毒性质以及少量服用即会对人体造成严重损伤甚至死亡。
公诉人举证称,在林森浩投毒后的当晚和随后的几天里,他频繁地在网上搜索了该毒物的毒性以及检测方法和检测时间等信息。公诉方认为这是其投毒后带着侥幸心理掩饰罪行的表现。
根据网页记录,林森浩还曾查到两例“二甲基亚硝胺”的致死案例,案例表明服用2克就会致人死亡。而由林森浩取出的毒物被查证共75毫升(约75克),公诉人表示,哪怕根据林森浩的供述,实际注入饮水机中的毒物只有20~30毫升(约20~30克),也是可致人死亡十倍以上的剂量。
当天的庭审一直持续到下午6时15分。中午短暂的休息期间,本报记者看见被害人黄洋的母亲被搀扶着走出法院,神情黯然,其母因过度悲痛而只能倚靠在陪同亲属身上缓慢行走。诉讼律师代黄洋90多岁的外公向法庭表示,黄家希望能严惩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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