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爆炸造成的影响仍未平息,这起重大安全事故已对山东、乃至整个华东地区的油品市场产生直接影响。
11月27日,来自“11·22”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处置现场指挥部的消息称,经指挥部决定,东黄输油管道黄岛泄漏段将永久停用,并进行改道,黄岛秦皇岛路、刘公岛路现有全部石油和化工管线迁至北部辽河路化工专用通道,而网管改道的具体方案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征求当地市民意见。
作为中国北方最大的原油中转基地和四大国家石油储备基地之一,黄岛口岸是山东省内唯一的原油进口口岸,其石油管线也覆盖了华东和华北等地区。而东黄输油管道作为黄岛口岸的重要能源大动脉,这一管道变更也意味着短时期内将难以恢复供油,中石化位于当地的多家炼厂也不得不面临减产境地。
值得注意的是,为应对管道爆炸可能导致的山东省内汽柴油供应短缺,山东多名石化人士向本报记者证实,事故发生后,中石化就密集调配资源,联手当地地炼公司调度油品运输,以确保山东汽柴油供应。
“接到中石化的紧急订货需求后,公司当天就暂停其他所有销售计划,尽最大努力将优质汽柴油优先供应给中石化。”山东汇丰石化集团董事长魏学专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
中石化紧急调配资源
多年来,全长248.52公里的东黄输油管道曾是支撑多个石化站点的关键能源动脉,而受爆炸事故影响,中石化沿线各大炼厂已出现大幅度减产。
安迅思分析师梁丹指出,青岛东黄复线管道发生泄漏爆炸事故后,中石化旗下几家山东炼厂及洛阳石化加工负荷骤降10%-30%。据其了解的情况,青岛两家炼厂负荷计划本周三恢复至正常水平,齐鲁石化预计本周末恢复加工负荷。
但记者了解的最新情况则是,目前,青岛两家炼厂负荷仅部分恢复,济南石化和洛阳石化仍无明确恢复时间表。此次爆炸事故后,济南石化和洛阳石化日加工量减0.4万吨,而如果东黄复线两周内不恢复供油,两家炼厂或将全部停工,停工后成品油月产量减幅将超过30万吨。
来自大宗商品交易平台金银岛的另一组数据则显示,中石化下属济南炼厂、齐鲁石化、青岛石化、青岛炼化以及沿江炼厂等减产幅度在20%-40%不等,其中,济南炼厂液化气日产量已下降至300-400吨左右。其中,青岛石化和齐鲁石化均属于千万吨级炼厂。
事实上,除中石化下属炼厂外,受爆炸事故影响,当地其他炼厂也不得不大幅降低加工负荷。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化工旗下炼厂昌邑石化、华星石化均大幅降低常减压加工负荷,且降幅均接近30%。
昌邑石化和华星石化炼厂人士称,现在无法从位于黄岛的油库提货,导致现在的原料库存较为紧张,不得不下调加工负荷。
而为保证市场供应,管道爆炸事故后,中石化也随即启动了应急措施,全力调配部分地方炼厂资源,其中垦利石化、华联石化、利津石化等都有部分资源直供中石化。
除此以外,中石化内部人士还透露,为避免黄岛爆炸事件带来短期“油荒”,中石化计划从山东地炼采购量从100万吨汽柴油增加至150万-200万吨,增幅超50%,除从山东地炼紧急调配资源外,中石化表态将从各地调入资源。
“事故发生后,山东地区产能较大的炼厂都召开了紧急会议,并按照部署统一优先供应中石化、中石油的采购订单。”山东石化协会人士对本报记者说。
乙烯项目或延期
另受爆炸事故影响,中石化曾计划在山东上马的另一个百万吨级乙烯项目也或将受此影响被推后。
今年4月,中石化曾公布一份乙烯项目环评报告书,报告中指出,将在位于青岛经济开发区石化工业园区规划预留地内,青岛炼化现有厂区东侧和北侧,建设一个占地194.72公顷的乙烯项目,项目总投资187.9亿元,建设周期3年。
而随着11月22日东黄输油管道的爆炸,中石化这一“大乙烯”项目也再次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
“青岛经济开发区这么多年的发展虽然形成了非常完整的产业优势,但到目前为止,随着大量的化工、冶金等重工业工厂的入驻,胶州湾的生态环境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已经非常突出,再上马大型的石化项目只会进一步加大这一地区的管网建设,安全隐患也将增加。”当地一名要求匿名的民营石化人士说。
本报记者获得的名为《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百万吨级乙烯项目》环评报告书中也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工业产业链不完整,资源效益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区域内聚集了海尔、海信、澳柯玛、上汽五菱等一大批家电、汽车企业和众多的塑料加工企业,需大量使用乙烯下游产品。
但针对中石化拟上马的乙烯项目,上述人士透露,自中石化青岛炼化计划在当地建设这一项目以来,其招来的反对意见至今就未曾间断,而受此次重大爆炸事故影响,“决策者对重新招商这一大规模项目可能需要重新部署,毕竟民意的反对声太大了。”
“4月份青岛炼化就项目征求民意时,反对声一片,这个项目的选址地点距离最近的居民区才约2公里,离青岛市区也只有10公里,安全是市民最担心的问题,加上这次管道爆炸,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了搬家。”上述民营石化人士说。
安全环保利剑悬顶
中石化管道爆炸事故再一次将石油工业的安全问题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11月27日,中石油也在这一事故后召开了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而在事故发生次日,中石油就随即在集团内下发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
“集团高管要求下属公司立即开展专项整治,全系统检查原油、成品油和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知情者说。
然而中石油的紧急动作也似乎并不能杜绝下属公司存在的安全环保问题。
11月26日,来自媒体的报道称,中石油吉林油田将未经处理的污水排放至松原市乌兰图嘎镇的一处山沟,当地居民证实,吉林油田松原采气厂在此排放污水已达四年之久,并对当地农田耕地级林地造成严重生态损害。
针对这一污染事件,吉林油田新闻办公室主任刘英波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该公司已成立工作小组,初步查明,所属单位松原采气厂违规操作,擅自将部分未处理的气井产出水排到非指定地点。在媒体报道前,该单位已将涉及到的10个排污坑在清污后进行填埋。
“我们将积极配合调查,不回避矛盾,不掩盖事实,并根据调查结果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刘英波说。
本报记者了解到,涉事单位松原采气厂厂长、党委副书记宋秋国已被免职,并要求配合调查。与此同时,中石化也于27日宣布,鉴于管道储运公司党委书记田以民、管道储运分公司总经理钱建华在“11·22”事故中负有直接领导责任,集团党组决定二人停职检查,并配合协助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再行处理。(编辑 徐炜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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