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伊春“8·24”重大飞行事故案28日上午在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齐全军涉嫌犯重大飞行事故罪被提起公诉。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
成中国首例飞行员
被指控重大事故罪案件
2010年8月24日,一架载有91名乘客和5名机组人员的原河南航空公司VD8387航班,在伊春林都机场降落时发生坠机事故,机上96人中44人遇难、5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891万元。此后,机长齐全军因涉嫌重大飞行事故罪被立案侦查。
据悉,这是中国首例飞行员被指控重大飞行事故罪的案件。本案作为中国飞行员入刑第一案,受到了国际民航组织及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关注。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飞机坠毁或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时40岁的机长齐全军受伤。齐全军原是深圳航空公司的机长,后来加入鲲鹏航空。2007年开航的鲲鹏航空是一家支线航空公司,后更名为河南航空公司,深圳航空是其大股东。
庭审现场:被起诉机长对指控有异议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审判长询问齐全军是否对起诉存在异议,齐全军说“我有异议”,审判长接着问齐全军是否自愿认罪,齐全军马上回答说:“法庭还没审判,我认什么罪?”
在被告人陈述阶段,法庭出现罕见一幕:齐全军表示将陈述案件的权利委托给辩护人张起淮律师,但法官开始表示不允许。因为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事实部分都应该由被告人亲自陈述,张起淮随即反驳,“被告人有权将陈述实施的权利委托给他人,这一点符合法律精神。”
“可是辩护律师没在现场,怎么能了解当时情况呢?”法官问道。
张起淮随即回复,“检察官也没在现场,但起诉的事实部分也是由公诉人书写的。”
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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