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昨日开庭审理了一起案件,被告人吴某在休闲会所沐足结账时,认为对方多收了200元,讨要未果后,一怒之下竟扛着煤气罐到了休闲中心扬言要炸掉门店,后点火未能成功,被民警控制。
认为对方多收了200元
现年31岁的吴某是东莞市清溪镇某塑料厂的技术工人。今年7月1日凌晨1时许,吴某和朋友酒后到某休闲会所沐足。买单时女技师收了600元,吴某认为收的太多,女技师又退了100元。回到工厂休息的吴某越想越觉得吃了大亏,洗脚每小时50元,两人洗了6小时300元就足够,最后自己却掏了500元,女技师多收了200元。
吴某一人回休闲会所找大堂经理理论未果,气愤之余回到工作的工厂,带着打火机,扛着一小瓶煤气罐去了休闲会所,并扬言谁敢拦他他就立刻引爆煤气。吴某随后冲到了休闲会所一房间并将房门关闭后打开煤气罐阀门。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赶赴现场,将正准备点火的吴某抓获并当场缴获煤气罐和打火机。
辩解:扛煤气罐只为吓唬
庭审过程中,面对公诉人向法庭提交的以爆炸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基本事实,吴某并无异议,但他否认了自己扬言要炸掉休闲会所,表示自己扛来煤气罐只是为了吓唬吓唬休闲会所以发泄不满。
吴某还声称煤气罐阀门坏了,他没有拧开,因为酒喝多了,他抱着煤气罐在屋内睡觉,最后警察过来抓他的时候,他因为紧张才摁下了打火机。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