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女大喜的日子,身为奶奶的王某却未被儿媳邀请。为此她和儿子不请自来参加孙女婚宴,结果酿造纠纷,自己也受了伤。
2月14日,是武威古浪县尚某女儿结婚的大喜日子。由于丈夫去世,尚某和婆婆王某发生过纠纷,所以女儿大喜的日子,她并没有邀请女儿的奶奶和叔伯参加。对此女儿的奶奶王某和伯伯马某都感到很失落,于是在婚宴当天两人不请自来道喜。不过由于素有积怨,王某和马某的到来引发两家人的矛盾。奶奶王某和伯伯马某和尚某这边的亲人发生争执,厮打到一起。结果导致王某和马某不同程度受伤。
好好的一场婚宴让人搅得心神不宁,这让尚某非常难过。而王某和马某认为好意恭喜还挨打也很冤枉。为此在5月,王某和马某一纸诉状将尚某的两名亲人告上了古浪县人民法院,诉请法院判决对方承担各项损失费用5000元。法院审理认为原告马某因伤损失140元,原告王某因伤损失2100元。但是婚宴请客是设宴人的自由,即使有亏礼节,他人也无权强行过问。原告王某、马某明知平日与尚某关系不睦,不请自到且进行谩骂,对引起冲突具有明显过错,因此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法院一审判决尚某的两名亲人赔偿马某损失20元,赔偿王某损失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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