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报讯(通讯员 董怡 北璎 记者 叶萌茗)夫妻俩闹过一次离婚后,丈夫寻思拿回自己给妻子的钱,却不料,这笔钱抢先被丈母娘给取走了,女婿一气之下将丈母娘告上了法庭。昨日,北仑法院通报了这起案情。
丈母娘取走女婿7万元
张先生和李女士经朋友介绍认识,去年1月两人结了婚,婚后不久,李女士便怀孕了。两家人都很高兴,为了照顾女儿,李女士的母亲搬来和两个年轻人同住。
怀孕后,家中的开销增加,夫妻俩商量着决定将张先生婚前购买的一辆轿车卖掉以节约开销,卖车所得的近7万元钱,以张先生的名义存进了银行,存单则放在家中供紧急情况下取用。
之后,张先生和李女士之间的感情出现了问题,两人也说不上具体是什么原因,却常常为一些家庭琐事而大动干戈。今年8月,李女士干脆向法院起诉离婚,张先生着急了,这孩子才半岁,两人平时争吵也就罢了,怎么还动真格了,好说歹说将李女士劝了回去,李女士撤诉。
谁知,离婚官司结束不久,张先生就来到法院起诉丈母娘王阿姨,要求对方返回擅自取走的存单中的钱。他称,闹离婚后,自己多了个心眼,开始找寻放在家中的存款单。不找还好,这一找竟发现存款单不翼而飞了!他到银行查询后才知道,原来是丈母娘擅自拿着他的身份证和存单到银行取走了这笔钱。
女婿把丈母娘告上法庭
庭审当中,王阿姨给出了完全相反的说辞,她坚持称自己去银行取钱是受了女婿的口头委托,并按女婿的意思,将其中6万元存入了女儿李女士账户内,剩余部分则作为李女士和儿子的生活费供日常开销用。
李女士作为本案证人,她出庭作证,证实了母亲的说法。“他是去年年底口头委托我母亲去银行取钱,并且亲手把身份证与存单交给我母亲的,因为当时我还怀着孕,家中又无积蓄,他便做主将钱取出,部分存进了我的账户,剩余的现金交给我,作为平时产检等费用支出。”
王阿姨认为,女婿张先生一定是因为现在夫妻感情出了问题,因此后悔当初把钱给了李女士,所以才想出这么一出先把钱要回去。
法官也提醒张先生,如果他坚持主张王阿姨是在其不知情的状况下擅自拿走存单并取出存款,那么王阿姨可能涉嫌盗窃,案件将不再是简单的侵权责任纠纷,应当移送公安机关。
第一次开庭在双方的各执一词中结束。庭后,李女士称,她一想到丈夫不仅后悔给了自己钱,还把一把年纪的母亲告到法院,影响了母亲的声誉,她越想越生气。
回家后,李女士索性偷偷带着儿子离家出走了,张先生回家后发现妻子不见了,怎么都联系不上,好一番折腾后才发现妻子动了真格。
最终,张先生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并登门向丈母娘道歉,李女士这才带着孩子回了家。
法官说情
夫妻之间的家务事,尽量要在家庭内部解决。即使涉及到钱款问题,丈夫也不要一时冲动告上法庭,毕竟上了法庭就等于撕了面子,即使复合也在家人中留下了裂痕。遇到这样的事情,不妨多做沟通,了解实情之后互相谅解商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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