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时报12月3日报道(记者 魏静)
一个月内,在汪清和珲春,连续发现野生东北豹、东北虎带幼崽活动踪迹。这是11月26日召开的吉林省陆生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新闻发布会公布的消息。发言人据此作出判断,吉林省长白山林区东北虎、东北豹栖息地经过多年保护和恢复有了较大程度改善,珲春、汪清地区已成为我国最重要的东北虎、东北豹繁殖地。
据悉,10月9日,吉林省大型猫科动物监测专家组在汪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功拍摄到1只东北豹带2只6个月大小的幼豹影像;11月6日,专家组又在珲春林业局发现1只东北虎带3只幼虎活动的足迹。这些大型猫科动物带有幼仔的行踪被发现,在我国尚属首次。
吉林是我国东北虎、东北豹的主要分布区之一。目前,全省共监测到有科研价值的东北虎活动信息300余次、东北豹活动信息50余次;拍摄到东北虎照片56组、视频18组,东北豹照片40组、视频25组。专项调查结果表明,吉林省长白山林区有东北虎11只-13只、东北豹10只-13只。与1998年中、俄、美三国专家在长白山林区调查发现的东北虎6只-9只、东北豹3只-7只相比,有了明显的增长。
吉林林业系统建设了布局较为合理、类型较为齐全的自然保护区体系,为野生动物的原地保护创造了优良的栖息环境。全省林业系统共建立自然保护区35个,保护区总面积达245.7万公顷,占省域国土面积的13.1%。全省野生动物栖息地面积不断扩大、逐步联片,从根本上改变了栖息地破碎的局面。
为切实保护野生动物,促进生态链的修复,吉林省自1996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禁猎17年来,全省在联合检查和专项行动中出动执法人员15.5万人次、车辆1.87万台次,收缴猎具7.8万套,收缴和销毁枪支1.8万支,查获野生动物行政案件2800余起、处罚2300余人,侦破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2100余起,治安、刑事拘留1900多人,判刑113人,先后有18名处级干部因违反保护法规而受到政纪处分、开除公职等责任追究,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通过长期实施全面禁猎,全省乱捕滥猎现象明显减少,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有了较大的恢复和增长。黑熊、狍、野猪、环颈雉、花尾榛鸡等成倍增长,为生态链的顶级物种虎、豹等濒危物种定居吉林提供了食物保障。
为缓解群众生产生活与野生动物保护之间的冲突与矛盾,2006年,吉林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吉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和《实施细则》。目前,全省共审核补偿案件26599起,补偿金额8343.2万元,极大地推进了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健康顺利发展。
各级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还采取了一系列综合性措施,以保护和拯救东北虎、东北豹。编制了《吉林省东北虎、东北豹保护行动计划》和《吉林长白山东北虎、东北豹保护与栖息地建设工程规划》;建立了东北虎、东北豹监测网络,在重点地段布设红外相机,监测野生动物活动规律;架设高清探头,加强入山人员管理,对盗猎行为进行监控;为确保东北虎、东北豹在中俄间安全、通畅和自由迁移,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提出改造中俄边防围栏等保护工程;珲春东北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边防部队某部建立了中俄边境东北虎、东北豹及有蹄类动物资源监测机制,并取得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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