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记者 方历娇 实习生 秦晓银
小小规划员宋某与他人勾结,采取提供规划图纸、忽略违建卫星图片等手段,先后在80万吨乙烯征地项目中骗走拆迁款3700余万元。一审法院判处宋某诈骗、滥用职权罪有期徒刑7年6个月。昨日,因不服判决,宋某等四人均提出上诉,此案在武汉市中院二审。
17天半 红线内“长起”两层楼
2007年12月,武汉市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为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80万吨乙烯及其配套工程征收建设乡部分土地,明确征收范围内的国家补偿安置标准,征地范围内新建的建筑物等一律不能登记并给予补偿。
此时,宋某在建设乡规划室任职,并参与前期拆迁工作,对相关拆迁政策,尤其拆迁范围,哪些地方的建筑属于拆迁范围哪些不是,拆迁红线了如指掌。
2008年7月,打定主意捞一笔之后,宋某与建设乡组织委员会组织委员胡来某、建设乡乡长胡保某共谋,盯上了拆迁补偿范围内的建设乡三渔场,决定“种房子”,骗取拆迁补偿款。
随后,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由胡来某、胡保某负责找三渔场负责人要地建房,宋某则找到承包工头高某,负责建房。
一个月以后,高某快速组织人员施工,仅用了17天半的时间,一栋近1400平方米的二层房屋在三渔场建成。
三人还商议在拆迁登记时,用胡来某的妹妹晓琴登记(化名),避人耳目。
随后,晓琴认领了拆迁款200余万元,赃款很快被4人瓜分。
为他人牟利对卫星图片视而不见
不仅如此,宋某利用职务之便,为帮助一公司在80万吨乙烯项目拆迁中抢建违建厂房,一路开起绿灯。
2010年1月,受他人请托,明知某公司欲建厂房在拆迁红线范围内,且占用部分农用地属于违建,宋某却提供规划图纸。最终,某公司取得规划图纸及相关文件,完成立项手续,并违法建设厂房。
之后,该厂房拆迁后,在负责核对卫星图片时,宋某对某公司违法建房一事视而不见。
上述违法建房拆迁后,某公司顺利获得拆迁补偿款3550万余元。
去年,江岸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宋某犯诈骗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6个月。胡来某、胡保某、高某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6年6个月、6年3个月。
公诉方认为:一审考虑过退赃减刑
因不服判决,宋某等四人均提出上诉,宋某等三人认为量刑过重,高某则不承认自己有罪。
昨日庭审,40岁左右的宋某称自己没有滥用职权,提供地形图不是规划图,且自己已退出全部赃款。胡来某、胡保某均表示自己已退出赃款,量刑过重。
庭审最后,公诉方全部驳回宋某四人的上诉理由。公诉方表示,对于宋某滥用职权罪的事实,其向某公司提供规划图纸,帮助其完成立项,且在核对卫星图片时未对该公司违法建房一事立项查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对于宋某等三人退出赃款一事,现在的判处已考虑了减刑;高某在建房过程中曾受到城管部门的阻止,在知道这是违建房之后依然帮助建房,应属从犯。
律师观点:应加大对拆迁工作人员监管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张付坚律师针对此案点评:拆迁相关人员相互勾结获得“黑钱”的行为,严重违背了拆迁应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令人关注的是,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在自身利益驱使下,也极为配合,以致国有资产流失。
张律师认为,相关部门应加大对拆迁工作人员的监管,绝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以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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