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张东锋 前日,一名福建网友发微博称,其拍到当地一辆牌号为“闽H 8195警”的警车送了两名女子和一名婴儿到某小区,“放下后就开车走了”,怀疑当事民警公车私用。昨日,南平市公安局对此作出回应,称已查证该警车为邵武市公安局使用,的确是“公车”,但不存在公车私用。
据发微博的网友@蔚-蔚-蔚蓝天说,照片摄于当日16时30分左右,但未透露具体地点。
照片显示,当时这辆“闽H 8195警”牌警车正停在一处住宅楼下面,一老一少两名女子正和民警交谈,年长女子拎着衣服之类的包裹,年轻女子抱着小孩。
见多了公车私用,@蔚-蔚-蔚蓝天的照片自然引起一些网友好奇和猜测。“警车送人,是私用,还是有不为人知的故事?”@南平微新闻跟帖评论,并@给了南平公安和福建警方的官微。昨日15时,南平市公安局在官微上回应了此事,称经过核查,“闽H 8195警”牌警车“使用单位为邵武市公安局,系公务用车,不存在公车私用”。由于微博没有解释具体的经过,这个回应一度还遭到网友质疑。
而据邵武市公安局的说法,当天驾车民警是在做好事。
该局通报,经调查,当天下午该局交警大队民警侯长华、郭子恺及协警李占驾驶“闽H 8195”牌警车在316国道龙斗村巡逻执勤时,遇见客运中巴(闽H Y 1869)坏在路边,有两个妇女抱一婴儿下车,拦住警车告诉民警婴儿生病,请帮助送回家,随后民警将其送回古香里小区门口,随即开车返回。
同在昨日,自称当事人的@海豚宝宝0415也发微博说,她就是受助者。
据这位网友透露,当时她和母亲带着孩子从邵武往光泽赶,“在龙斗方向车子坏了,我就急忙求助在路旁执勤的警察,没想到那位警察非常热心,马上就送我们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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