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立医院门诊部 |
刘大夫给陈女士的开药发票 |
答复意见书 |
近日,苏州市民陈女士给江苏新闻广播新闻热线025-96110打来电话反映,11月初到她检查出怀孕并且孕激素偏低,苏州市立医院妇产科的医生就给陈女士开了一些口服孕激素保胎,而陈女士吃了4天的保胎药后感到身体不适,在检查医生开出的药品时却发现,她吃的竟然是孕妇禁用的避孕药炔诺酮。目前,陈女士不但保胎不成,而且很可能需要人工流产。而苏州市立医院面对责任却避重就轻,并表示陈女士不满意处理结果,就走诉讼程序。
保胎药开成避孕药 医生承认疏忽出错
11月20号,32岁的陈女士来到苏州市立医院妇科门诊做检查,诊断结果是陈女士已经有一个多月的身孕。由于体内的孕激素含量偏低,当班医生刘大夫就给陈女士开了一些商品名为“达芙通”的口服孕激素用于保胎治疗。陈女士的丈夫张先生:“本来应该是开那个“达芙通”保胎,医生开了,我们吃了,到24号她感到身体不适,我们一看那个药片是叫妇康片,说明书上是孕妇禁用的,我们又到网上一查,那个药品又叫做避孕药。”
发现吃错了药的陈女士非常着急,11月25号,陈女士夫妇再次来到苏州市立医院,找到了那位刘大夫,刘大夫当场表示,的确是自己在开药时疏忽了,点错了药品名称。“25号我们又到这边检查,还是那个医生,看到开错药了就跟我老婆说,是开错了。我们又去检查,孕酮比以前更低了。”
胎儿可能畸形需终止妊娠 院方提出赔偿两万余元
11月26号,在经过多位医生和专家会诊和全面检查后,医院方面通知陈女士夫妇,因为短时间大量服用“妇康片”,陈女士腹中的胎儿有较大几率产生畸形,建议陈女士放弃这个孩子,但对陈女士后期可能产生的后遗症却没有明确给出处理意见。在陈女士的一再要求下,苏州市立医院病人服务中心代表医院出了一份处理意见,在院方给陈女士的答复意见中,首先承认开错药的情况属实,并表示遗憾。同时建议陈女士终止妊娠,承诺在流产的过程中将尽量给予优质的服务,最后就是赔偿陈女士各项损失共计26600元。但这个意见陈女士及其家人却并不认同。
陈女士及其家属则向医院提出,若患者在一年内还无法自然怀孕或产生其他并发症,所有责任应由医院承担,但院方并没有对流产后陈女士可能产生的问题做出任何承诺。
患者希望如出现不孕医院能负责 院方坚称不会承诺
12月2号,在经历两次协商不成后,记者跟随陈女士夫妇再次来到苏州市立医院病人服务中心,接待病人家属的是分管病人服务工作的副院长陈健,陈院长表示,不孕症的成因非常复杂,不确定因素太多。万一今后陈女士不能生育,也不能就说是这次服错了药或是流产导致的。“不确定的事情是没有人给你承诺的,医院没办法承诺的事情。你不管通过什么途径,都难以解决这个事情。”
陈院长还强调,给陈女士的书面意见就是医院的答复意见,不会做出更改,赔偿金额也不会提高。并且陈院长还提出,如果协商不成,家属可以通过诉讼的形式确定院方责任。“就是那个意见。(就是上次给病人的意见?)对,就是那个意见。但是责任的范围和大小最后还要看法院的判决。这个事情最后落实到的责任的问题,如果我们最后谈崩掉了,最后也是要走到这个(诉讼)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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