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微山县夏镇付楼村青年邹某为替女友出气,竟砸毁他与女友就职的企业机器。今天上午,邹某被控犯有故意毁坏财物罪在肥西县法院受审。
20岁的邹某与其女友小迪(化名)在合肥一家洗衣机制造企业打工。今年8月23日晚,邹某和几个老乡在外喝酒回到单位后,遇到女友小迪。小迪向邹某哭诉,由于机器速度太快,自己跟不上,老员工说她笨。邹某听后,径直跑到了生产车间将控制屏砸碎。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砸的控制屏损失价值19650元,邹某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
法庭上,邹某对自己因饮酒过量而冲动砸毁单位机器的行为深感后悔。法庭未作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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