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P 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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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永城市一位货车女车主因不堪忍受公路罚款服毒自杀事件引发广泛关注。记者4日获悉,永城市已对在该事件中负有责任的相关公职人员做出处理。
记者调查发现,这只是曝出了“中国式”治超黑幕的一角。长期以来,大车司机沦为“唐僧肉”,一些执法部门不但未有效治超,且不断“创新”罚款,让人瞠目结舌。
最新进展:
永城运管局长等被停职免职
据永城市委外宣办通报,永城市已对该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给予停职检查处理;对运管局运政大队大队长给予免职处理;对市公路局分管领导给予停职处理;对流动治超执法大队大队长给予免职处理,调离流动执法岗位;对当日参与流动治超执法大队中队长给予免职处理,调离流动执法岗位。
通报还称,12月1日,河南省联合调查组已进驻永城对此事进行调查,待省联合调查组调查结束后,将对上述人员再作进一步处理。
永城市还要求对交通、公路系统及执法部门进行作风纪律整顿,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彻底整改,杜绝类似事件发生,确保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服毒车主:
半年被罚近20万让人怎么活
在距离永城市20多公里的陈官庄乡,已脱离生命危险的女车主刘温丽静静地躺在床上输液。黑瘦到只剩80多斤,说话绵软无力,只能进流食。她丈夫说:“已经出院好几天了,晚上(温丽)还做噩梦。”
对这个刚从鬼门关回来的女人来说,恐怕没有噩梦比11月14日晚,发生在永城市沱滨路附近的一幕更真实。“要不是走投无路,谁也不会那样。我们干运输半年,被罚快20万元了,撑不下去了。”刘温丽告诉记者。当时,刘温丽因不满永城运政、路政拦车罚款,一气之下,拦了一辆出租车,买回了一瓶农药。“温丽对执法人员说:‘你们再逼我,我就死给你看。’执法人员说:‘你喝药,死了跟我没关系,你死了我也不能放你的车走。"货车司机郭万里回忆称。僵持间,刘温丽喝下了农药。而据目击者回忆,没有执法人员送刘温丽去医院。“执法车都开跑了,是货车驾驶员拨打的120电话。”
时隔半个多月,刘温丽承认超限并对自己当天的行为很是后悔。大货车的贷款还未还清,尽管“闹翻”了,但她还得继续在这条线路上奔波。如今,人得罪了一大片,她不知道,她的大货车以后要怎么跑下去。
记者调查
治超罚款名目滑稽花样繁多
记者调查发现,在公路上治超载超限的执法部门共有路政、运政、城管、交警等部门,如何让货车司机留下“买路钱”,一些执法者“绞尽脑汁”,为让罚款顺理成章,他们不断“发明”创造,一些看似滑稽可笑的罚款名目“纷纷出炉”……
—“套餐式”罚款,见怪不怪。“交600元钱罚款可以保一个月内不再被罚款,交1800元则可保一个季度……”“新华视点”记者早在2010年就曾曝光过江西、内蒙古等地治超罚款的“包月包季”乱象,然而此类现象多年来在多个省份依然屡禁不止。
—分解式罚款,一违多罚。山东临沂的曾师傅告诉记者:“前段时间,他拉一车银杏树到安徽砀山,200多公里的路程遇到了三批执法人员,第一次超高被罚200元,第二次理由还是超高,他拿出罚单证明被罚过,执法人员立即改口罚超宽。最后遇到第三批执法人员,对方表示超高、超宽都罚过了,那就罚个超长。”
—“讨价式”罚款,执法也“打折”。东北的司机赵师傅说:“开这么多年,我现在也搞不清楚,到底哪些部门应该负责哪些罚款。遇到查超重、超高的执法人员,我们是‘破财消灾’,不敢质疑,讲讲价,遇上好说话的,私底下给点钱就放行了。”
—“养鱼式”罚款,反复创收。按规定,路政部门主要负责管理大车的超载超限等问题,对于超载的大车应让其驶往指定地点卸载。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地方的执法部门却“养鱼执法”,有意罚款后放行,而下一个路段设卡再次对其罚款,反复创收。
专家观点
治超如“治癌”是部门逐利冲动作祟
年年治超,但为何超载问题却如“癌症”一样肆意扩散,“无车不超”成为运输行业潜规则?
1问:为何爱罚款
部分罚金最终变成部门福利
相关部门为何对罚款情有独钟,而监管力度甚微?重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廖成林教授认为,这是部门逐利冲动在作祟。正规罚款,单位都会上缴上级财政部门,部分罚金最终会按照一定比例返还。对于返还的罚金,除了用于日常道路维护外,大多用于单位创收和相关福利。而一些部门在罚款时开具内部收据,罚金就会悉数被单位据为己有。
2问:后果多严重
一难治超二推物价三致腐败
“只罚款不监管”对司机违章行为是变相鼓励。山东交通学院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教授蔡志理表示,车辆超载会带来严重安全隐患。据交通部门统计,全国有75%的道路安全事故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车辆超限超载还是公路桥梁的头号杀手,全国公路因车辆超限超载造成的损失每年超过300亿元。
“以罚代管”是变相的执法创收,其结果就是公权力滥用甚至私用,滋生腐败。罚款还会成为终端产品特别是农产品价格上涨的推手。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曾分析,当前国内蔬菜流通成本占最终菜价的三分之二,其中少不了罚款的“功劳”。
3问:应该怎么办
要规范权力也要降物流成本
十八届三中全会已明确提出: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廖成林表示,一方面要理顺管理关系,另一方面也要考虑降低物流成本。同时,可借鉴国外将超载入刑,加大惩治力度。
时事辣评
“罚款包月”为何靠不住
袁云才
买了罚款“年票”、“月票”,刘温丽的大货车仍被拦住罚款,一气之下喝农药轻生。与其说河南永城市相关执法人员不讲“诚信”,毋宁说刘温丽不谙世故,把“潜规则”想得太简单。因为,“罚款包月”这样的荒唐做法,本身就是靠不住的。
为啥?就因这样的“潜规则”不仅与法律相违,于逻辑相悖,而且根本无法保持执法部门与车主之间的利益平衡。它只是双方“彼此给对方一条活路”而姑且达成的一种默契。车主既然交了“买路钱”吃了“定心丸”,必然更放心大胆地超载;超载多了,原来的“包月”罚款等“创新”之举便显得落伍,且执法部门看到“唐僧肉长膘”,更会萌生“违约”加码的欲望。于是,“越罚越超,越超越罚”的恶性循环便不可避免会产生。
据报道,逼得刘温丽喝农药的相关执法人员均已停职接受调查,但明眼人都知道,要治理乱罚款这一怪胎,光靠杀鸡儆猴是无济于事的,最根本的办法,是坚决斩断罚款背后的利益链。如果所有罚款都上缴国库,绝不按比例返还给执法部门,则这一利益链随之消失。此举虽会影响执法部门的“积极性”,也无法彻底杜绝权力出租,但至少有利于遏制“越罚越超”这样荒唐、怪诞的恶性循环。
网友微评
@第一商用车网:对许多货车司机来说,超载罚款简直如家常便饭,不过超载罚款罚到逼人服毒自杀还是让人震惊。
@人民网人民电视:因被罚而服毒,是极端行为,但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公路“三乱”,却是个老毛病。那么,谁又该为诸如此类的事件负责,公路“三乱”问题的源头又在哪里呢?
本版文字除署名外均据新华社、《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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