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叶宁 通讯员张振宇 朱云波 实习生刘韵甜)发生撞人事故后,“肇事小伙”主动投案,可当听说伤者宣告不治,小伙慌了神道出真凶。昨日,沌口警方通报该宗交通肇事“案中案”,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应主动报案,“顶包”伎俩害人害己。
11月22日,警方接到沌口海天汽配城一市民报警,称202路终点站附近有小车撞伤行人。交警赶到时,受伤的六旬老太已被送医。一辆临时牌照的小面包车斜停在路边,三四米远的位置有一摊血迹。此时,一名40多岁的女子走上前来,自称姓郭,“是我儿子开车撞的人,他害怕,人跑了。”奇怪的是,还没等警察找上门,郭某二十出头的儿子肖某主动“投案”,“人是我撞的,我负责。”肖某头脑清醒,却在接受讯问时前言不搭后语,说法自相矛盾。
次日,医院传来噩耗,老太因颅骨损伤不治。母子俩这才意识到严重性,小伙肖某更是慌了神,在民警讯问下,承认肇事者其实是母亲的男友明某。
民警连夜赶到肇事司机位于黄石市阳新县山溪镇柏树村的家中,查明肇事驾驶员明某当日下午返回阳新县,现已去了广东省惠州市“避风头”。在民警反复劝说下,11月27日,明某哥哥赶到广东将弟弟接回,陪同投案。
原来,肖某刚花4万元购买了这辆小车,办理临时牌照后还要到销售商处取发票。当日,肖某有事,明某便自告奋勇,“从蔡甸到沌口也不远,我虽然没证,但技术没问题。”事发时,郭女士和明某正忙着找4S店,不想一不留神,撞飞了老太。两人担心明某没有驾照,警察来了会有麻烦,便找来肖某,“以为事不大,妈妈又开了口,所以我就答应了,没想到事情闹大了”。
经查,警方认定明某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加上其有逃逸情节将建议加重处罚,而糊涂母亲郭某和肖某,也因包庇、顶包,受到警方严厉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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