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马超 通讯员王寅
香客将“神算”告上法庭,但在开庭的前一刻,人多势众的原告们却没有勇气站在被告的对面,不敢出庭,甚至有一名原告在提出撤诉后转而成为被告的证人。这是怎样的一场官司?被告王丽珍究竟有怎样的魔力让原告如此忌惮?
今天,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被告王丽珍利用原告的愚昧无知自称能够消灾、避祸,以替原告打符为名收取原告费用的行为属于法律所禁止的封建迷信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故一审判决被告王丽珍返还张廷春、厉洪菊、叶骏、周莉四人人民币102000元。
今年五十四岁的被告王丽珍,坦陈其以算命为生。平时见人自称是王母娘娘的女儿,自幼有灵异功能,能听到和看到神仙鬼怪的世界。
10年前,她来到徐州发展,引来信徒众多。众原告曾对被告王丽珍佩服得五体投地,婚姻、生意、生病、升迁等事都要咨询一番,尊称被告为“师姐”。
平时和被告亲如姐妹,一些和家人不方便说的话,也愿意向“师姐”倾诉。为了消灾辟邪开运,求得仙家庇护,多为工薪阶层的众原告花了上万甚至十几万。
2011年左右,众原告因王丽珍预测的如生男生女等事情不准以及王丽珍下咒导致张廷春得了癌症为由集体倒戈,于2012年6月12日相约到王丽珍家里要钱。
王丽珍依据各人在其处看事花费的钱向原告分别打了欠条,写明欠款数额及两个月还清,欠条总额为62万余元。2013年6月,许某等人到法院起诉要求王丽珍还款。
10月30日,开庭前,被告王丽珍早已到席,原告席上却反常地空无一人,9名原告在电话中表示不出庭了。经法官严肃通告,最终到庭8人,1人撤诉。
几年算命花了几万块,对于工薪阶层的原告来说不是小数目,虽然这钱已经从自己的口袋飞到别人那里,但面对被告,原告们依然硬气不起来,庭审中一直不敢直视被告:“她会咒语,我们也害怕。”
而在庭审中,颇为出乎意料的是,原来作为原告之一的粟某,在撤诉后成为了被告的证人。对于属于她的4万元欠条,她自己表示都不太清楚怎么得来的。
据悉,一审宣判后,被告王丽珍当庭表示要上诉。
法制网徐州12月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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