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2月6日电(记者许祖华)陕西省教育厅日前就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实习实践管理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大学生实习实践时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不得强制学生加班。
陕西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应加强对实习实践活动的日常组织与管理,认真研究确认实习实践岗位,确保这些岗位和学生所学专业的对口度与符合度。
在满足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各高校应本着就地就近、讲求实效和相对稳定的原则选择实习实践场所,并积极为学生联系更多的实习实践单位。禁止将与专业培养方案无关的工作项目列入实习实践范围。禁止安排无安全保障和具有安全风险的实习实践岗位。
学生实习实践期间,学校应为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与合作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各高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额外收取或变相收取学生的实习实践费用。学校与企业合作的协议及费用支出等情况应及时公开,接受各方监督。
作者:许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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