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何欣)李女士乘坐地铁时踩到地上的呕吐物摔倒,因医疗费、护理费等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李女士将地铁运营公司告上法庭,日前昌平法院已受理此案。
50岁的李女士诉称, 今年3月2日9点左右,她在地铁5号线天通苑北站乘坐地铁时,因踩到正对车门扶手栏杆处的一摊呕吐物摔倒,当时疼痛难忍、难以站立,后经其他乘客与地铁工作人员的帮助,就近就诊,后又转院治疗。经诊断李女士股骨颈骨折(左),在医院行闭合复位、空心钉内圊定术,后李女士出院。李女士认为,虽然地铁公司为其交纳了部分治疗费用,但此次伤害行为仍给其造成其他损失,故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地铁公司及其分公司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44936元。目前昌平法院已受理此案,将于本周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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