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蒋生 澳门行政会日前完成有关薪酬等法律草案的调整:建议特首月收入由目前24.5万元增至近27万(澳门元,下同)。澳门高官收入公开透明由法律订定,主要官员、司法官等按特首月入一定比例领俸。回归后特首仅加薪一次,社会一直呼吁给司法官加薪。该草案若获立法会通过,司法官等亦将加薪一成。
特首加薪需交立法会讨论
澳门行政会前日公布完成讨论调整特首及主要官员薪酬的法律草案。建议特首的每月薪俸连交际费由目前约24.5万元增至近27万元。据悉,澳门由法律订定高级官员的薪俸,透明、公开,主要官员、行政会委员、立法会议员、司法官均按特首薪俸的一定比例取得薪俸。该草案将交立法会讨论,若通过,各高官、司法官等均将相应加薪。
目前澳门特首等人的薪酬由回归初的专门法律规范,曾在2005年成功修改法律进行过一次加薪,此后再无加薪。近年来随着通胀加剧,澳门普通公务员均有加薪,社会对司法官等亦呼吁加薪。但由于法律规定,司法官等薪酬与特首薪酬固定比例挂钩,一直未能加薪。
澳门行政会称,司法官的薪酬与其努力和贡献并不平衡,其他政治职位据位人方面也有类似的情况。因此适时适当地调整薪酬。
预计调升薪酬后的额外总开支每月约为127万元,每年约为1719万元。
规范候任、离任高官薪酬
此外,行政会完成讨论《候任、现任及离任行政长官及主要官员的保障制度》法律草案。候任行政长官在就职前需展开筹组新政府的工作,草案建议其每月可获发放金额相当于行政长官月薪酬90%的津贴及获得行政和后勤等支持。
司法保障方面,草案建议除依照《基本法》有关规定的程序予以弹劾,并报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免除其职务者外,行政长官在任职期间不适用刑事程序。
此外,法案建议为离任行政长官设立一项月补贴的制度,金额相当于离职日行政长官月薪酬的70%,但月补贴在离任行政长官从事有报酬的私人业务之日起终止。同时,法案亦就离任行政长官享有的办公场所及人身保护等作出规定。其他候任主要官员等亦相应给予一定比例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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