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心城区将全年禁鞭。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即日起,修订后的《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据介绍,春节期间,公安部门将成立执法小分队。
按照修订后的《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7个中心城区,以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等5大功能区的城市建成区。
其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间,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确定。
违禁燃放最高罚款500元
新规明确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或者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烟花爆竹,未经许可不得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不得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携带、燃放的烟花爆竹不符合本市公布的品种和规格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
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损失或者他人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公安部门将成立执法小分队
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公安局夏建中副局长介绍,为保障立法的严肃性,作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主管机关,目前,市公安部门针对新规执行的各种准备已经就绪。
市公安部门将联合工商、质监、消防、城管等各部门,成立专班,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销售等各方面的工作。
同时,全市将加大对新规的宣传工作,并通过电信、移动、联通向用户发送宣传短信。
从小年起,将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市教育局还将在中小学放寒假前开展禁鞭宣传。
2014年元旦、除夕、初八等重要时点,公安部门将成立执法小分队,加大对违禁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影响恶劣的个人和单位还将通过媒体曝光。
任何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小区的居委会、物业都有权劝阻、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如果劝阻无效,可以打110报警。
重大节庆经批准
可燃放焰火助兴
据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室负责人介绍,新规虽然增加了禁止性规定,但也很人性化。为满足市民节庆想多点气氛的愿望,特别开了一个“口子”:重大节庆经批准可燃放焰火助兴。
但对燃放的区域、时间、品种规格等均作出明确规定,重大节庆活动确需在禁放区内组织燃放焰火的,应当经市公安机关许可,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范围内燃放。
此外,过年期间,实在喜欢放鞭的市民,可到未全面禁放的新城区“过上一把瘾”,还可顺便享受一下农家乐,体验传统年味。
本报率先倡议“春节不放鞭”
2013年元月,全国持续大范围雾霾天气,城市环境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元月30日,本报以头版头条醒目位置,郑重地向武汉全市社会各界发出倡议:为了您的健康,为了我们的美好家园,今年春节,我们不放鞭!
越来越多的声音凝聚成共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率先垂范,多年未放“开门鞭”,今年不例外;市直机关工委号召全市百余机关单位不放“开门鞭”;市文明办呼吁春节尽量不放鞭;江岸、江汉、硚口、汉阳、黄陂、蔡甸等多个城区纷纷响应本报不放鞭倡议……我市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出呼吁,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减少环境污染;九成微博网友响应“过年不放鞭”倡议。
元月31日,市燃放办、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针对春节“禁改限”问题到本报“百姓问政”接听热线,结果,本报热线成禁鞭热线,来电市民的意见呈现“一边倒”:为了我们的生活环境,春节不要放鞭炮!
2月5日,我市权威第三方调查评估机构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授权本报独家发布最新民调数据:在7个中心城区随机调查了1400位市民,其中63.1%的市民对武汉禁鞭投了赞成票。
在之后的市政府常务会上,市长唐良智对全市春节期间的各项工作进行部署时,引用本报报道的这一民调数据表示,“调查反映了市民的意愿,武汉作为大城市,应带头禁鞭,用更文明的方式庆贺新春佳节。”
春节期间,不少市民主动“禁鞭”。经粗略统计,武汉春节少放27万挂万响鞭。
随后,市法制办与市公安局启动《武汉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修改工作。我市中心城区重启禁鞭进入立法程序。
多次民调保障立法尊重民意
由禁改限、再由限改禁,看似有些“纠结”的立法过程,在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室负责人眼里是与时俱进。他透露,本次立法过程广泛征求了民意,其中包括进行了三次民意调查和十几场座谈会。
2013年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高峰期,武汉空气污染严重超标,部分市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新闻媒体开始呼吁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回应民众呼声,第一次民调的1400多市民中,有6成赞成禁鞭。
市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启动立法修订工作后,不但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呼吁社会各方参与讨论,还委托市统计局在7个中心城区和东西湖区进行了第二次民调,4千户被访者中,74.5%赞成禁鞭,71.4%表示不喜欢放鞭炮。
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一审后,我市召开了十几场座谈会,听取居委会、市民、专家、司法机关意见,并专门征求了禁止燃放区域内市人大代表的意见。304份意见征求表中,赞成禁放的有291人,反对的有11人,弃权的有2人,赞成率95.7%。
武汉禁鞭史
1994年,我市出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在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06年,我市出台《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将春节期间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改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2013年,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决定》并报省人大批准,再次对中心城区进行全面禁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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