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薛冰妮 通讯员任宣 昨日,广东省人大网发布了《广东省行政审批监督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这一被视为把权力关进“笼子”的重要法规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南都记者比对发现,意见稿在此前的二审审议稿基础上新增了不少规定。例如在行政审批设定程序上,意见稿新增规定:“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审批实施满一年、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起草机关应当对该行政审批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评价情况。”也就是说,要想从立法上设立行政审批,得向人大提交评价报告。
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全国地方立法会议上称,要防止有关部门以文件替代甚至改变法律法规,防止规章超越立法。意见稿新增了相关条款,规定人大发现以备案事项、日常管理事项等名义变相设定行政审批的,应当依法责令其修改或者予以撤销,政府发现问题则应当提出相关审查意见后退回起草部门。
实际上,现在广东省正在全面清理设定行政审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广东省除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外,各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不得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市民可登录广东人大网(https://www.rd.gd.cn)查阅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可发至电子邮箱:xzfgc@ gdr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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