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0日电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香港《大公报》援引中国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王小广观点表示,《决定》突出强调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而完全的市场化其实正是实现初次分配公平的最关键因素。至于备受关注的隐性收入问题,王小广表示,完全市场化实现后,隐性收入自会消失。
房产税就是一种财产税
《决定》在“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部分专辟一节集中论述收入分配问题。不过,王小广表示,收入分配绝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决定》其实从市场作用、财税改革等多角度对收入分配问题做了全面论述。他强调,《决定》突出强调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而充分完全的市场化其实正是解决初次分配中各种问题的治本之策。
针对二次分配,《决定》提出“加大税收调节力度”,但并未将很多人呼吁设立的“财产税”概念写入其中。对此,王小广表示,房产税就是一种财产税。《决定》通过对房产税的突破性规定,其实已经隐含了对财产税的考虑。
除了人们熟悉的初次分配、二次分配,事实上还存在以慈善事业为主要内容的三次分配。王小广称,《决定》通过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规定,将间接起到促进三次分配更加公平和有效的作用。
文章称,针对这一热点问题,《决定》明确提出将“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对此,王小广表示,隐性收入主要来源于初次分配。不充分的市场化就会带来许多垄断,而垄断正是滋生权钱交易和隐性收入的巨大温床。
他指出,《决定》对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强调,正能够从根本上削减垄断的存在,进而对各种隐性收入“釜底抽薪”。随着三中全会改革的逐步深入,尤其是市场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这一不合理现象也将逐步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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