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嘉兴12月10日电(记者 赵小燕 实习生 莫慧芳 通讯员 南海 南历)“三十而立,四十不惑”。40岁对于男人来说,象征着成熟和稳重。然而,对不惑之年的马某来说,他却失去了这个年纪应有的理性,网恋失败的他,竟然向女网友及其家人进行敲诈勒索。近日,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马某提起了公诉。
去年九、十月份的一天,马某在QQ上认识了女网友陈某,两人聊了起来。随着相互间渐渐熟悉,马某和陈某的关系迅速升温,两个人从网络上走到了现实当中,马某和陈某见了面,两人不但一起吃饭,还开了房。
然而好景不长,没过多久,陈某就在一次和马某的通话中提出了分手,因为陈某觉得“两人不合适”。
对陈某提出分手,马某感到无法接受。为了挽回陈某,马某持续给陈某打了好几次电话,但陈某始终不同意两人再在一起。
面对陈某的多次拒绝,马某仍不死心,他直接来到了陈某工作的店铺,让陈某晚上到宾馆里跟他一起“聊聊”。马某的突然出现,把陈某吓了一跳。由于害怕马某在店里继续纠缠,陈某敷衍着答应了他。
马某离开店面后,陈某当天就向老板娘—自己的堂姐辞去了工作,回到了台州老家。为了彻底摆脱马某的纠缠,陈某还特意把手机号码给换掉了。
本以为辞去工作、换掉号码就可以清静下来的陈某万万没想到,刚回到老家没多长时间,自己的堂姐就打来了电话。
原来,陈某辞职离开后,被“放了鸽子”的马某恼羞成怒,由爱生恨,因为找不到陈某,便天天打电话对陈某的堂姐进行骚扰,还发短信进行辱骂。到了后来,马某给陈某的堂姐传去了她店面的照片,扬言如果拿不到陈某的联系方式,就要放火烧店,还要杀人。
听了堂姐的诉说后,担心要闹出人命,陈某无奈之下联系了马某。马某表示,自己感情受到了伤害,陈某的堂姐、店里的员工以及陈某的朋友还都骂了他。为此,马某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让陈某给3万块钱,否则就要拿汽油把陈某堂姐的店烧掉,还要杀了陈某堂姐。
紧接着,马某给陈某发来了银行账号,还给出了5天的期限,再三催促陈某汇钱。
害怕出事的陈某决定选择报警,钱还没到手的马某就此乖乖束手就擒。
检察机关认为,马某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以杀人、放火相要挟,向被害人索要现金30000元,因被害人报警而未得逞,其行为已触犯了法律,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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