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专电(记者闫祥岭)北京市工商局9日发布餐饮行业常见的“禁止自带酒水”“消毒餐具另收费”等6种经营者免除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排除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
这6种餐饮行业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表述分别为:“禁止自带酒水”“消毒餐具工本费一元”或“消毒餐具另收费”“包间最低消费xx元”“如甲方需减少订席数,须提前十五天告知乙方,否则乙方将按原订席数全额收费”“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谨防被盗,丢失本店概不负责”或“公共场所请您携带好您的随身物品,如有丢失自负”“餐厅有权接受或拒绝顾客自带酒水和食品。如果顾客不接受餐厅建议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食品卫生投诉权利”。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倡导节俭消费,北京市工商局从今年4月起开展了餐饮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工作人员收集了菜谱、水牌、店堂告示、就餐卡等多种形式的合同格式条款,发现普遍在开瓶费、包间费、服务费、餐具费等方面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内容,并成为争议较多的问题。工商部门组织专家对这些条款进行充分论证,最终确认以上6种合同格式条款属于经营者免除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排除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格式条款。
北京市工商部门要求餐饮企业根据这次发布的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表述在一个月内开展自查自纠,逾期不改正的,工商部门将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进行处罚。同时,工商部门建议消费者在餐饮消费时如发现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排除消费者权利的,可进行举报。
作者:闫祥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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