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12月11日电(郝洪、吴心远)11日,备受关注的上海市民刘光嘉、朱荣周诉上海闵行区政府行政赔偿案在长宁区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刘光嘉、朱荣周状告上海巿闵行区政府违法暴力强拆位于颛桥安乐村潘家34号面积达4800平方米的私人盆景奇石博物馆、582平方米宅基地,要求被告向原告赔偿人民币2.11亿余元,返还相关物品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同时要求赔偿7800万元拆迁安置补偿费。
原告称,在去年4月27日,被告在不具备拆迁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对原告的盆景奇石博物馆暴力强拆,并根据违法的房屋拆迁裁决书对原告的宅基地暴力强拆。2012年8月23日原告向被告申请国家赔偿,同年10月25日被告出具《不予赔偿决定书》,驳回原告的赔偿请求,原告不服,遂提起诉讼。
被告辩称其对原告组织实施强制执行缘于原告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被告有明确法律依据和文书依据,被告组织实施强制执行并未超范围。被搬迁物品的保管和移交责任主体是拆迁人,拆迁人曾多次通知原告核实并领取,但原告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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