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丹
本报温州12月11日电 近日,一篇题为《温州一国企长期为镇领导支付报酬》的文章在网络上被疯传,其核心内容为:温州港集团为推进七里港区二期工程的建设,连续6年向工程所在地的乐清市北白象镇政府领导发放工资,总计239.2万元。
事实果真是这样吗?为了还原“工资门”事件真相,本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温州港集团:
传言与事实严重不符
温州港集团纪委书记叶永清这两天被各路消息闹得有些食不知味。他告诉记者,网上文章所提及的那份《审计报告》是他们集团下属二级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对七里港区二期工程进行的一次阶段性的内部审查报告,虽然239.2万元的支出是真实存在的,但其流向基本都是有名可查的,根本不是传闻所说的支付给镇领导的工资。
由温州港集团投资建设的温州港七里港区二期工程系浙江省和温州市重点工程,总投资3.933亿元。该工程征地范围涉及乐清市北白象镇四个行政村,需拆除民房142户,拆迁总建筑面积达2.65万平方米,其中东垟田村为整体搬迁。因为牵扯的民户众多,整个征地工作虽然在2006年底就已基本完成,但拆迁工作却历时多年,直至2013年的4月16日才完成了全部拆迁协议的签订工作。
“所以这笔支出实际是由155万元的征地政策处理管理费和84.2万元的142户民房拆迁政策处理工作费用两部分组成。将其说成是给镇领导支付的工资是混淆概念,与事实严重不符。”叶永清说。
在其出示的一系列证明材料中,记者首先看到了七里港区二期工程项目征地管理费协议书以及往来款正式票据。其上信息显示,2006年12月4日,温州港集团按征地协议支付155万元给北白象镇政府作为征地政策处理管理等费用。“这个完全符合温州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建立市级以上建设项目征地补助机制的通知》对征地政策处理实行属地管理,以及收取一定政策处理管理费的相关规定。”
另外一笔84.2万元的费用为拆迁政策处理工作费用,时间跨度从2008年4月至2012年6月。其中涉及发放的津贴补贴、加班补贴、通讯补贴、会议补贴、慰问费等计44.78万元,支付对象主要为负责该工程民房拆迁政策处理工作小组一线工作人员和有关村干部。叶永清告诉记者,拆迁工作小组包括20多位工作人员及安保人员等,相关的费用支出也是遵照乐清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的。另外还有39.4万元,是在该项目拆迁政策处理工作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办公用品及维修费以及会议费、误餐费和接待费等,同样并非支付给镇政府领导。
北白象镇:
每一项支出有据可查
乐清北白象镇党委书记刘寅豹谈起“工资门”事件显得一肚子委屈。他告诉记者,自2006年12月北白象镇镇政府收到155万元的征地政策处理管理费以来,经历了3任镇长的签字支出,其中,包括征地前期涉及村代表的多次会议及工作餐费1.2万余元,3次政策处理的工作餐费4500多元等。
“真正支付给镇干部的征地工作补贴,只有6.9万元。”刘寅豹说,这笔钱分别发给了前期参与征地的27名镇政府工作人员,最多的拿到3000元。
其余的包括村干部劳务补贴及奖励在内,155万元的征地管理费用支出中,实际只用了11.4万余元。余下的143万余元,则全部用在了近几年补助三山片区、港区有关村公共基础设施及新农村工作中。“这每一笔钱都是有据可查的,我们欢迎各级审计部门审计。”刘寅豹说。
温州市审计局:
基本确定传言不靠谱
就在记者对“工资门”事件调查的同时,温州市审计局也已经开始着手调查此事。而事实上,早在“工资门”事件在网上被曝光前,他们就已经在10月份对温州港集团等国企按惯例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时,收到了相关人员的实名举报。
“就我们所掌握的情况初步判断,现在可以基本确定的是,‘支付镇政府领导239万余元工资’一说并不靠谱。”温州市审计局副局长陈健说。
但是,由于这些费用年限跨度长达6年,且涉及的人员众多,更多的细节还有待进一步审计。接下来审计局将根据相关审计程序,对每一笔经费的支出进行真实性和合法性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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