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的男子洪某性侵10岁男童时,因遭其反抗,竟将对方掐死,之后又性侵尸体,在毁尸未果后将其抛尸。昨天,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罕见故意杀人案。
18岁的被告人洪某系宿松人,初中文化。公诉机关查明,5月18日下午5时许,洪某在其租住的宿舍阳台上看到10岁的男孩张明(化名)从楼下经过,遂产生了性侵的念头,便将对方骗到其租住的房间内欲实施性侵,在遭到反抗后,洪某用手掐住张明脖子直至其死亡,随后洪某对张明的尸体进行了性侵。5月19日,洪某为毁尸灭迹,在租住的房间内用酒精对男孩的尸体进行焚烧,后又用菜刀对其尸体进行肢解,未果。他又用被单将尸体包裹起来,藏匿在房间的柜子内。 5月21日,洪某乘坐出租车抛尸至宿松县城一废弃小屋内。后被公安部门发现,6月5日,洪某被抓获归案。(余舫 乔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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