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刘洋)昨天市政府发布《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决定取消和下放106项行政审批事项。此前已取消和下放246项审批事项,经过两轮精简后,保留的市级审批事项将保持在1000项以下,基本实现国务院提出的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三分之一的要求。
在本次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中,取消行政审批事项58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事项48项,主要涉及三方面,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机构资质的许可和认定以及投资项目。
此外,有7项拟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是依据国务院有关行政法规或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设立的,市政府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国务院或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规。
作者: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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