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柯美学 通讯员程红丹)昨天,“大学生劫持女医生”案在武汉青山法院一审宣判。法庭判决大学生陈旭绑架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1000元。
经查,5月18日下午5点左右,武汉理工大学学生陈旭骑自行车时,不慎将老人樊安兰撞伤。随后,陈旭无钱支付医疗费,和樊安兰的家属发生纠纷。
陈旭持刀将伤者的儿子李叶术刺伤。为逃离现场,陈旭持刀劫持值班女医生段某,与警方形成对峙,并要求警方提供一辆警车供其逃离。警方将陈旭制服,人质成功解救。
11月29日,此案开庭审理。陈旭的辩护人辩称,陈旭刺伤他人,是因受到威胁而正当防卫;持刀劫持人质是紧急避险,与警方对峙及要警方提供车辆不是想逃离,而是想和朋友告别等。
昨天,法院判决,陈旭持刀劫持人质,与警方对峙,并要求提供车辆离开现场的行为,危害他人人身安全。他的行为构成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1000元。
陈旭当庭表示:“判重了!”
昨天上午,本案宣判后,法官表示,判决陈旭有期徒刑5年,这已是该罪名的最低量刑标准。
陈旭的父亲陈贤付和辩护律师均作出不服判决的表态,表示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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