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12月16日电(张楠)16日,南京市纪委监察局对外发布了之前媒体报出“南京一街道干部被实名举报冒充安全局处长骗色”一事的调查处理情况,决定对当事人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
2012年10月开始,南京市秦淮区秦虹办事处主任科员王大巧谎称自己是国家安全局工作人员,隐瞒婚史,与方某谈恋爱并多次发生关系。方某今年38岁,连云港人,2010年离异后带着4岁的女儿和父母一起来到南京,在秦淮区胭脂巷租了一套房子。2011年,方某在老乡的介绍下,认识了一个自称在南京市公安局安全局工作的男子王某。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偶有同居。方某说,她看过王某的身份证,知道他住在雨花台区宁丹路附近的一个小区。但是在同居的日子里,方某发觉王某经常半夜接到电话、短信,随即谎称单位有事要离开。今年4月底,方某托朋友对王某的身份进行打听,得知王某根本不是安全局的人,而是秦淮区某街道的一名干部,而且有家室,有孩子。
今年12月9日,方某向南京市秦淮区纪委举报并向媒体反映了此情况。王大巧身为共产党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采取欺骗手段,以谈恋爱为由,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的两性关系,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之规定,南京秦淮区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王大巧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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