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曹县12月16日讯(记者 李贺) 16日,记者从曹县环保局获悉,曹县对完不成治理大气污染任务和造成环境事故的领导干部,一律予以问责,不得提拔重用。目前已经有10名责任人被问责,其中,责成8名责任人通过媒体向全县人民公开道歉,对2名责任人予以停职检查处理。
针对大气污染实际存在的问题,曹县明确了工业企业空气污染治理、扬尘污染防治等13项重点工作的具体任务,形成了详实的《曹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并专门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13个工作小组组长全部由副县级领导担任,实行挂图作战,动态化管理,逐一销号整治。
在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13个工作小组组长作了公开表态发言。根据汇报情况,督查组深入现场督查,对领导不重视、工作进度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单位,按照《曹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试行)》进行严格问责。
据了解,对于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目标的单位,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相关责任人不得提拔重用。今年以来,该县已有10名责任人因防治大气污染不力被问责,其中责成8名责任人通过电视向全县人民公开道歉,对2名责任人予以停职检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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