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言莹 通讯员 王伟
晨报讯 理财产品还兼有保险功能,对一些老年人来说吸引力很强。70多岁的程老伯就买了一款保险理财产品,事后才发现完全收回成本和收益要到2056年。“活到那时要115岁,我都死了,还享受什么啊?”日前,虹口法院就审理了这起涉老保险理财产品纠纷。
程老伯年逾七旬。2011年10月,保险公司业务员上门向他推销一款保险理财产品,说收益率远高于银行存款。程老伯心动了,付了39000元购买。
事后程老伯发现,该保险理财产品并不像业务员描述的那样好,实际上是一种长线投资产品,需要到2056年才能完全收回成本和收益。而要熬到2056年,程老伯已115岁,很可能已不在人世,享受不了该理财产品的福利。程老伯感觉自己被业务员“忽悠”了,立即找保险公司理论。但保险公司认为是程老伯自愿签订的保险合同,不肯退还保费。
于是,程老伯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虹口法院从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出发,根据证据质证结果理清双方责任,特别是对保险公司业务员是否尽到明确、详细说明义务的情况进行查实。在法庭的调解下,保险公司退回了37550元的保费。
最近,程老已经从保险公司拿回了退还费用。
作者:言莹 王伟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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