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人家窗户上贴了个喜字,“三兄弟”心动了,里面红包肯定不少,要不去偷点。
狡猾的“老大”翻进洞房私吞了偷来的红包,傻傻的“老二”、“小弟”始终蒙在鼓里,直到昨日得知要被加重刑罚,他俩才彻底明白,原来被“老大”坑了。
通讯员 北璎 陈红 记者 叶萌茗
三兄弟分工行窃,五万元被老大私吞
江某(老大)、林某(老二)、胡某(小弟)都是从外地来宁波务工的,三人都曾因盗窃被不同法院判过刑。
刑满释放后,三人整日里无所事事,在牌桌上相识了。
一年前的一天下午,老二找到了正在打牌的老大和小弟,说自己在来的路上,看到邻村有户人家刚结婚,家里肯定有钱。三人一拍即合,相约去那户人家行窃。
准备好白手套、螺丝刀等工具,次日凌晨三点,三人来到新人家中。老大先在外放风,谁知过了一会儿,小弟和老二就空着手出来了,说什么收获也没有。不可能啊,又换小弟放风,由老大和老二进去再看看。
老大后来称,当时两个兄弟说一无所获时自己很无奈。“这新结婚的人家,红包总有一些吧!”于是进屋之后,他很机灵地先找到卧室,而老二则傻乎乎去了客厅、厨房等处翻查。
卧室里,这对新人睡得很沉,新郎还鼾声四起。老大一阵窃喜,很快就发现了桌上一个红色手包。
“包鼓鼓的,钱应该不少,另两个人也不在身边,就想到自己独吞了”,老大说,当时自己没有多犹豫,将红包拿出,想要塞进口袋。无奈数量太多,他担心口袋太鼓让那哥俩怀疑,就顺手拿了新郎的衬衫,把藏不下的钱包住,从二楼爬下找了个隐蔽地方埋起来,随后又爬到二楼继续翻找。
老大又找到一个伴娘包和一个手机,他拿着偷来的东西与老二会合。此时,老二也偷得一部手机。随后,三人平分了包里的一千多元,两部手机则准备拿去销赃。
不知情的两兄弟落网,被判七至九个月
当天下午,三人打牌时听别人说起,邻村有户新婚人家丢了好几万。
老二和小弟心生困惑,老大则佯装不知,安慰另外那哥俩说,可能是遭了另一拨贼了。之后,他独自悄悄返回埋钱的地方,清点之后,发现自己共偷了五万多元。
遭窃人家报案不久,老二和小弟先后落网,老大却逃之夭夭。报案人称自己丢失的金额和落网的那两位供述的对不上。
老二和小弟曾在几次供述中称还有同案犯,但之后又矢口否认,前后矛盾,且确实没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第三个同案犯存在。据此,北仑法院认为,林某和胡某为累犯,但涉案赃物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以盗窃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九个月,胡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各处罚金三千元。
本以为案子尘埃落定,今年6月,老大江某在四川落网。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江某承认了自己盗窃的事实。
老大招供,“憋屈”两兄弟刑期增加
北仑法院审理认为,老大江某为共同犯罪,且所窃金额达到五万元,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因此,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同一时期,北仑检察院也向宁波中院提起抗诉,中院指令北仑法院对此案进行再审。经审理,案情终于水落石出。
北仑法院认为,原审时同案犯江某未被抓获,林某和胡某共同参与盗窃五万余元的事实证据不足,原审判决并无不当。现同案犯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能互相印证,法院依法对犯罪事实予以认定。
林某和胡某辩称不知道江某偷得的赃款,但三人主观上有共同的意思联络,客观上有共同实施盗窃的行为,属于共同正犯,从犯罪预备到实行,三人都直接参与并明知被害人家中举办婚礼,对红包等有所意图,三人应共同承担责任。
据此,北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此前关于林某和胡某的判决,以盗窃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胡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各处罚金八千元。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