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报道,最近几天,微信上传出哈尔滨交警年底前“只罚款不扣分”的说法。对此,记者昨天致电哈尔滨公安交警支队,值班交警表示,年底前这几天,确有“只罚款不扣分”的做法。
录音:是,这几天是说不用扣分了,(所以)抓紧交了。(时间)也就最多到月底。反正说是我们现在接到的通知是这样,我们接到的也是口头通知。应该是有限制,满12分那种严重的违章,肯定是不行。
“只罚款不扣分”的消息一传开,不少哈尔滨的私家车主已经开始赶着处理罚单。一位姓宋的哈尔滨私家车主告诉记者,从朋友聚会得知了这个消息之后,昨天就赶忙来到大队处理罚单。
录音:我昨天有三项违章,有一项是罚款50不扣分,那两项是罚款100扣三分,我的驾驶证是C证,所以我拿这个去交的时候,交警部门的那个警官告诉我说,你这个是小证,只交罚款。只开了250的罚款,不扣分。不做扣分处理。
宋先生还说,由于“不扣分”的“利好”政策,前来赶着处理罚单的车主也比往常多了不少。
录音:以前去交(罚款)的话,正常来讲,一般的话,排队一二十人左右,昨天好像是大约是能超过40到50人的样子。
按照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对此中消协律师团胡刚律师表示,照此规定,哈尔滨交警“只罚钱不扣分”做法,显然违法。
录音:基于我们国家是一个法制统一的国家,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地方的交通安全主管部门一般是无权违反公安部的部门规章,将记分和处罚分开执行,或只执行一部分,这涉嫌违法行为。
随着今年初,“新交规”施行,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更为严格。执行“最严交规”,驾照上的12分也变得更加珍贵。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有哈尔滨的司机表示,对于只罚款不扣分的规定的最大好处是可以杜绝买卖“罚分”。对此,胡刚指出,这样的观点存在严重问题。
录音:我们不能用一种违法的行为去杜绝另一种违法行为,这种双重的违法效果只是对我们法律制度更严重的破坏。
记者昨晚多次联系哈尔滨市交警支队宣传科,对方表示需要进一步核实,等领导审核后再统一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录音:我把这事儿跟领导汇报了,领导也不太清楚这件事,正在核实呢,等我电话好不好,行不行,有消息我第一时间和你联系。
不过,截至记者今早发稿时,哈尔滨市交警支队方面还没有对此事进行正面回应。
“只罚款不扣分”听来新鲜,其实并不是哈尔滨警方首创。近年来,合肥、杭州、绍兴、福建全省、萧山等地的驾驶员都曾享受过当地警方“大赦违章”的恩泽。
而在“大赦”柔性执法的表象下,其实是“罚款经济”的悄然回潮。“只罚款不扣分”中不扣分是诱饵,目的是调动驾驶员缴纳罚款的积极性,其落脚点最终还是罚款创收。倘若罚款收入与部门利益存在挂钩现象,那么,为了部门利益而无视公共利益、法律尊严的执法手段也就不可避免。因此,也只有加强监管,控制罚款收入的用途和流向,消解了内在利益驱动,才能从根本上铲除“罚款经济”的现实土壤。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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