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广州中院对广药加多宝“改名广告”纠纷案做出一审宣判,加多宝坚称“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是不争的事实,并当庭提起上诉。该事件立即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热议,而力挺“加多宝改名是事实”的声音以领先优势占据了舆论的上风。
清华大学经济与法研究所主任杨鹏博士表示,根据相关法律,加多宝提起上诉后,一审判决将不会生效。
专家称判决书有问题,“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广告真实合法,
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12年6月份之前,广药集团是没有生产过任何一罐凉茶的。17年以来,红罐凉茶一直都是加多宝独立生产经营的,红罐凉茶做成了全国销量领先的知名饮料。这个基本事实认定了我们的广告语非常好理解,也是一个客观事实的真实描述。加多宝作为一家负责任的企业,把这个信息及时准确地告知广大消费者,这也是加多宝作为生产企业的义务。”
加多宝集团法律顾问姚岚律师告诉记者:“在加多宝拿到的判决书上,法院已确认了1995年至2012年连续17年使用王老吉商标的红色罐装凉茶饮料是加多宝公司独立生产和销售的,并且认可国家统计局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披露的加多宝连续六年蝉联“中国饮料第一罐”,而这些都是全国领先的红罐凉茶一直由加多宝出品的充分的事实依据。同时判决书还特别指出广药王老吉的第一罐产品的生产时间是2012年6月。
姚岚还对一审法院直接跳过加多宝的产品改名事实而把一个商标的独立性和一个产品经营者的独立性混为一谈表示难以理解,“加多宝曾经租用过王老吉商标固然没错,但这并不意味着加多宝因此丧失对红罐凉茶产品独立的生产经营权。消费者购买所指向是加多宝公司出品的凉茶产品,包括标准、配方、工艺和品质。17年来,加多宝一直使用凉茶创始人王泽邦祖传正宗凉茶配方,同时秉承凉茶传统的蒸煮工艺开创了“集中提取,分散灌装”的生产工艺生产高品质的红罐凉茶,也就是说,加多宝生产的红罐凉茶产品始终如一,包括配方、包装、工艺等特征从未变化过,仅仅因为不得已的原因,更改了名称。而改名广告语正是对这一事实的真实客观的描述。”
“无视加多宝改名的事实,却让一个经营红罐凉茶17年的加多宝赔偿出生不到一年的广药王老吉的损失,这真是太荒唐了”冯志敏难掩无奈之情。
加多宝当庭上诉,一审判决不生效
面对法庭错误认定事实,导致错误判决的情况,加多宝方面表示坚决不服,并当庭上诉。
清华大学经济与法研究所主任杨鹏博士表示,加多宝与广药改名广告纠纷,尽管广州中院做出了一审判决,但这并非最终结果,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规定,该判决因加多宝的上诉而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
“在客观事实面前,二审加多宝也有翻盘机会。”对外经贸大学教授、资深知识产权专家卢海君指出,“虽然广州中院此前支持了广药的诉中禁令,一审又支持广药的诉讼请求,但是并不表示二审会维持一审的判决。”据悉,中国司法史上第一宗诉讼禁令案,即国际制药巨头美国伊莱利利公司诉江苏豪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侵犯专利一案,法院虽然前期支持了伊莱利利公司对江苏豪森的诉前禁令申请,但却在一审、二审中两级法院均驳回了伊莱利利公司的诉讼,因此二审推翻此前的诉中禁令及一审判决,都是有可能的。
获消费者力挺加多宝继续“笑傲江湖”
随着官司舆论的走热,社会各界对两家企业的关注度更是水涨船高。
记者从新浪财经发起的“加多宝和王老吉,你支持谁?”的网络投票活动中了解到,截止于12月21日下午3点,13万多的参与者中,84.6%的人表示力挺加多宝,远远高于广药,这就意味着加多宝的改名事实获得了大多数消费者的认可。
中新网记者徐志雄在微博上表达了这样的观点,“红罐王老吉改名加多宝是事实啊!说真话也错?”
对此,著名品牌战略专家李光斗认为,赢得了消费者的感情,这是加多宝在这场官司中的意外收获。
对于消费者的支持,加多宝集团品牌部副总经理王月贵表达了感激之情,并表示一审判决对加多宝的市场没有任何影响。“前不久,加多宝与央视春晚、湖南卫视三台跨年大戏、辽宁卫视‘本山选谁上春晚’等强势资源取得了合作,在行业内率先吹响了春节营销的号角,我们坚信2014加多宝依然‘笑傲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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