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为讨薪爬上六楼跳楼轻生,最后经调解虽获得赔偿,但因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治安拘留5日。
据介绍,事发于12月11日中午,警方接报称江门市棠下桐井某纺织公司内有人想跳楼轻生。民警赶赴现场,看见一名年约五十的男子正站在该工厂六层高的宿舍楼顶,情绪十分激动。经询问,该男子名为张某松,今年10月30日至12月2日曾在该纺织公司上班,但12月2日厂方将其辞退,其不服。12月11日早上,劳动部门再次进行调解,在与厂方谈好赔偿金额后,张某松不接受,拒绝到场,却在中午上演跳楼讨薪。最终,经过劳动部门仲裁,该纺织公司一次赔偿张某松7765.2元,双方承诺各不追究对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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