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筱赟认为未解释为何财务报表总支出比分项支出之和多5万元;“美丽春天”法定代表人已变更
“李亚鹏"书院中国"基金会被指违规”追踪
昨日,北京市社团办向媒体透露,根据目前的审计结果,李亚鹏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书院中国”基金会2012年财务情况符合相关法规。近日,网友“落魄书生周筱赟”实名举报“书院中国”基金会,质疑李亚鹏违规担任法定代表人及财务报表总支出5万元“失踪”等问题。
质疑1 李亚鹏违规担任法定代表人?
“美丽春天”法定代表人已变更
周筱赟爆料称,李亚鹏同时担任“书院中国基金会”法人代表和北京美丽春天传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根据民政部《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据新华社报道,北京市民政局社团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信息获取难度大等原因,民政部门在登记时履行“形式审查”,即个人作出声明,承诺没有担任其他机构法人,原则上就视为值得信任。这位负责人介绍,如果发现违规,相关部门会责令基金会整改,要求变更基金会法人或者基金会法人辞去其他机构法人职务等。
昨日,记者查询北京市工商局网站发现,“美丽春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为“张萍”,变更时间为12月20日。而“张萍”还是与“书院中国”一起办公的中书投资控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对此,周筱赟称,12月20日21时许,北京市民政局官方发布消息称将就此事展开调查。“美丽春天”的法定代表人变更,是在其爆料后、民政局表态调查之前进行的,这并不能说明李亚鹏此前没有违规。
昨日,李亚鹏身边工作人员唐女士表示对此事尚不知情,未来将针对质疑予以公开回复。
质疑2 基金会财务报表“失踪”5万元?
社团办称审计结果符合要求
根据周筱赟出示的“书院中国基金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显示,用于公益事业的总支出为37万余元,而三个分项支出总和为近32万,前者比后者多了5万多元。周筱赟称,理论上这两个数字应该相等,他质疑“书院中国”财务有漏洞。
据了解,2012年5月,李亚鹏等举办人在北京市民政局登记了北京市书院中国文化发展基金会。
此前,书院中国基金会曾表态称,2012年总收入240万元均为李亚鹏的个人捐赠。李亚鹏也曾表示,目前,书院基金会共有19个工作人员,但在基金会领取薪酬的只有3人,其他人的薪酬由李亚鹏个人支付。
昨日,北京市社团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书院中国”的注册资金是200万元。按规定,基金会的净资产不能低于注册资金要求的最低限额,因此240万元中有200万元是不能动的。此外,按照规定,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根据目前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书院中国基金会”上一年的财务情况符合上述要求。
对此,周筱赟称,这一结果并未正面回答他的质疑。从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上看,基金会的财务报表没有问题,他质疑的是,为何报表中总支出要比分项支出之和多出5万余元?
质疑3 李亚鹏以慈善名义开发房地产?
社团办:投资增值要用于公益事业
周筱赟出示材料称,李亚鹏以“书院中国”在云南开发了“丽江雪山书院项目”,开发商为“北京中书控股集团丽江雪山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内容为书院酒店、客栈和别墅等。因此,周质疑“书院中国”的项目实际上是李亚鹏“拉慈善做生意”。
对此,昨日,北京市社团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尽管法规没有禁止基金会进行投资,但是对基金会的投资有严格的要求和会计核算。总的要求是,这些增值也要汇集到公益金中从事公益事业,而不能进行利润分配。
质疑4 基金会信息缺乏有效公开?
政府网站上基金会“年检情况”空白
周筱赟还质疑基金会开展的项目、资金流向等相关信息缺乏有效公开。
书院基金会则回应称,书院基金会是公益性的私募基金会,善款来自于逐渐壮大的(理事)队伍。公益书院向社会公众开放,资助传承人项目由于专业性强,由书院工作人员评判选择。
记者查阅由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主办的“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页,公开信息显示,书院基金会“年检情况”一栏空白。
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民政部《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也规定,信息公布义务人应当向社会公布的信息包括,基金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的信息等。 据新华社电
本组稿件采写(除署名外)/新京报记者 胡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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