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北京市财政局获悉,2014年市级政府部门财政性结余资金年终结余要比今年至少下降20%。连续两年结余资金20%以上,且当年支出进度明显低于时间进度的延续性、经常性项目,会适度调减2014年该项目预算。对当年结余比上年增加较多,或长年累计结余较大的部门,适度压缩该部门2014年资金规模。
编预算应避免出现资金结余情况
市财政局要求,各部门在编制2014年预算时,要细化预算编制与消化结余相结合,减少年初代编预算,扩大结余资金纳入下年度预算的编制范围。将实有账户财政性结余资金,按不低于50%的比例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同时,市级部门在编制2014年市级预算时,要按照项目支出总规模的30%报送备选项目,待出现项目审减、淘汰或控制数调整时,优先安排准备充分的备选项目。对于项目资金需求较大、执行进度较慢的跨年度项目,预算申报时应结合项目实施进度,分年度申报项目预算,避免结余资金的发生。
市财政局还要求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所属单位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对于执行进度缓慢,预计年底可能形成较多结余的项目,要及时按规定报批调整,市级部门2014年的年终结余要比2013年至少下降20%。
资金不及时下达将收回统筹安排
在预算执行方面,为保障资金运行均衡安全有效,市财政局提高了年初预算批复率,会及时批复市级部门预算,应批尽批,提高年初预算资金到位率。除新出台的政策性项目、市委市政府新增重点事项外,原则上不办理预算追加。
市财政局提出,预算执行各时间节点,要求9月底前将除依法资金和据实结算资金外的预算下达完毕,10月底前,大额专项资金要分解下达完毕,11月15日前,将依法资金和据实结算资金下达完毕。除紧急情况外,在时间节点内未下达的预算将全部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
在加强区县专项转移
支付结余资金管理方面,市财政局决定建立定期清理机制。要求区县在2013年和2014年底,区县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要在上年的基础上分别压缩15%以上,2015年底区县公共财政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占区县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均不得超过9%,目前比重低于9%的只减不增。
>>监督管理
资金结余过大预算将被压缩
根据部门结余情况,北京市财政局将适度压缩预算规模,对连续两年结余资金规模在20%以上且当年支出进度明显低于时间进度的延续性、经常性项目,会适度调减2014年该项目预算。
市财政局表示,通过这一系列举措,北京市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政府统筹配置资源的能力,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专家观点
国务院参事、中央财大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
结余资金收回是正确方法
针对结转结余资金问题,国务院参事、中央财大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如果一些部门的结转结余资金持续数年递增,就说明这个部门的预算编制不尽科学。他认为将不合理的结转结余资金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是一种正确的方法。
刘桓认为,结转结余资金不能简单认为是因为预算编制不科学而导致的,是不合理的存在。例如一些项目不可能1年就建成,再加上一些预算周转金、垫付款等支出必须存在,因此支出结转结余资金的出现是必然的。
他介绍,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通常来说,结转资金原则上都是不得调整用途的,结余资金在统筹用于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之前,原则上也是不得动用的。这些,都是为了保障预算项目运行的持续性。
不过刘桓也强调,结转结余资金也有不合理的问题。如果某个部门的结转结余资金持续数年始终是以逐年递增的态势存在,而且增加额始终较高,那就说明这个部门的预算编制还是存在一定不够科学的问题,缺乏一定的合理预见性,编制相对较为粗糙。
他认为,对于这些结转结余资金持续大额增加的部门,从节约财政资金的角度看,应该主动降低今后申报预算的规模,转而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不要让结转结余资金这个“雪球”越滚越大,也不要给财政部门继续制造历史问题。有关部门可以对其进行统一的硬性清理,或者适当压缩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额。京华时报记者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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