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质疑“避税” 税务部门称不可能
渤海早报沈阳讯 继深圳一企业买10辆奔驰奖优秀员工作为年终奖后,沈阳老板也开始筹划着拿什么作为年终奖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12月27日,记者从沈阳一家金店了解到,沈阳一土豪老板豪掷百万元购买百余根金条作为年终奖分发给员工。
随着春节的临近,年终奖发放的呼声也越来越高,除了现金外,金条成为今年的热门产品。
27日,沈阳中街一家金店销售人员透露,几天前,两名顾客来到店里购买金条,一次性购买了包括20克、50克和100克三种规格的金条一百多根。“总价超过了一百万元。”销售人员说,本来店里货不足,是提前预订当天过来取走的。从购金人的交谈中得知,这些金条是作为年终奖来奖励员工的,这令金店的员工都羡慕不已。
随后,该店多名员工对该消息进行了证实,不过对于购买金条的细节及购金人的公司名称,金店以“为客户保密”为由拒绝透露。
记者在中街、太原街走访时,多家金店证实,近期确实有不少企业购买金条用来给员工发放年终奖,“以单位名义购买的有两种,一是作为礼品送给客户,二是发给员工作为福利。”中街另一家金店销售人员说,和往年相比,今年购买金条作为年终奖的明显增多。
对于购买金条作为年终奖奖励员工,有网友认为是企业的一种避税方式。不过,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凭证上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由于黄金销售基本不存在还价的可能,所以无法开具偏低的发票,因此避税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辽宁社科院副研究员李志国认为,年终奖并非仅仅是现金,实物奖励、精神奖励、晋升奖励都是可以采取的,特别是对于当下已经大规模入职的90后员工来说,双薪这种传统的年终奖已经没有新意,无法让其兴奋,而一根具有收藏价值值得纪念的金条,会让员工难忘终身,其社会效应也会好于等值现金。 (赵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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