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林露 实习生杨祎)今天中午,首都师范大学召开新闻发布会,美术学院党委书记、新闻发言人常建勇就“70名本科生变专科生”一事表示,此事为曾与首师大高等美术教育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高美中心)签约的中介公司虚假宣传所致,首师大美术学院和首师大都不知情。常建勇承认高美中心监管不力,并表示,到2013年12月27日止,已由学校出面,与相关学生全部达成协议。
昨日,有媒体报道了首师大高美中心职业培训班70名大三学生学历突然从全日制本科降为成人教育专科事件。据常建勇介绍,此事为与高美中心签署过《职业培养课程班培训协议》的中介公司北京致远东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所做的招生虚假宣传。该公司向学生发放擅自添加“本科”字样的录取通知书,而且通知书上美术学院公章也不是原章。
常建勇说,这批学生没有人达到首师大在当地的录取分数线,媒体报道的“统招统分本科生”与事实不符,首师大将正式起诉致远东方公司。
常建勇表示,事件中所涉及学生是招收的职业培训学生,并非通过教育部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按计划被省级招生部门审批录取的学生。他指出,学员中除极个别学员达到了当年高考本科三批录取分数线外,其他绝大部分学员均未达到当年各地本科录取分数线。
常建勇说,学生们是参加入学考试时才发现自己的学历与当初通知书上的“本科”不符,希望学校开会协商解决的意愿上报班主任后并未得到有效传达,学校领导并不知情。直到今年11月26日,学生们入学的第三年,他们直接找到校领导追问同一个问题时才“真相大白”。原来,招生的老师和所谓的班主任都不是首师大的人。
“首师大是此次事件的受害方。” 常建勇表示,首师大高美中心作为一家可向社会公众提供美术类职业教育培训服务的专业机构,其性质为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自身并不具备颁发任何性质的高等院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法定资格。
2011年7月21日高美中心与北京致远东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职业培养课程班培训协议”,规定“公司一方必须如实向学生介绍项目有关情况,不得有虚假宣传和虚假承诺;不得利用甲方名义进行非法活动,不得损害甲方的声誉和权益,否则出现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但是2011年7月,致远东方公司在面向社会招收职业培训学员的过程中,严重违反其与高美中心之间的合同约定,虚假宣传,背离了高美中心的办学宗旨和办学目的进行招生。高美中心对录取通知书上致远东方公司私自加上“本科”字样以及冒用公章皆不知情,更未有任何参与行为。学校作为受害一方,必将依法追究致远东方公司的严重违约责任和对学校所造成的名誉伤害。
至于报道中所说的“大学读到三年,本科变专科”的问题,发言人表示,学员本身参加的只是职业教育培训,不是统招全日制本科教育,不存在本科变专科的问题。学员也选择通过成人教育或自学考试获取学历,2011年10月学生本人完成了国家成人教育考试信息采集,考试通过后学生亲笔填写了“首都师范大学成人教育高起专(业余)学籍登记表”。
对于这些学生的安置和学校的处理,新闻发言人声明,首师大作为一所负责任的大学,到2013年12月27日止,已与全部学生达成协议。解决措施由学校出面,依据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先行解决学员诉求,71人退学费后,68名打算继续就读的学生每人得到7万元补贴,另外退学的3人得到了8万元补贴。
作者:林露杨祎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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