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2月31日讯据韩国《朝鲜日报》网站12月30日报道,白天,一50多岁韩国前职教授在韩国地铁里,将自己的身体贴在一坐着的女高中生脸部,并带有其他侵犯行为,该教授被告到法院,法庭对其做出了有期徒刑十年缓期执行2年的宣告。
该前职教授表示自己有三十年的教书经历,向法院请求从轻判处,但法院未接受这一请求。
当时是12月5日下午三点左右,一中学教师A某(56岁)喝了两杯啤酒后坐上了地铁1号线,之后他不断将自己的身体贴向坐在门边座位上的一名睡着了的女高中生B某(16岁)的脸部,还做出其他侵犯行为,该男子裤子的拉链也是拉开的状态。
女高中生B某醒来后察觉到了A某的变态行为,A某十分慌张的逃向其他车厢,当时B某的父亲也在跟前,见此情形立刻追向A某,最后将A某抓住并已交给了警方。A某也因该案件而被解除了教职员的职务并被移交给了法院。
30日,韩国首尔高级法院刑事10部(部长权奇勋)对A某的二审仍维持一审原判,判处A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期执行两年。
法院认为,A某身为一名教书育人的老师,就有责任保护青少年,引导他们向正确的方向成长和发展,但A某却不以身作则,犯下了如此罪行,并且手段十分恶劣,考虑到被害者的年龄等情况,A某的罪行是极其严重的。尽管A某的家族因此事而陷入了经济困难的局面,但这些情况已经在一审时充分地被考虑到了。
在一审判决时,法院表示,被害者拒绝和A某进行一切对话,希望能够处罚A某。A某对自己犯下的罪行深表后悔,并考虑到了A某自己去性暴力商谈中心接受教育课程这一点,法院对其做出了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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