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3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立法院”院会今(31日)天三读修正通过“陆海空军刑法”部分条文,将“凌虐”定义明确化,排除特种部队“天堂路”训练。
根据三读修正通过条文,“凌虐”定义更明确化,指“逾越教育、训练、勤务、作战或其他军事必要,使军人受凌辱虐待的非人道待遇行为”;而前项教育、训练、勤务、作战或其他军事必要的实施范围及应遵行事项,由防务部门以准则制定。
修法说明指出,“天堂路”训练是特种部队必要训练项目,但在社会一般概念,恐怕已符合凌虐要件,因此授权防务部门订子法,规范教育、训练等实施范围及遵行事项。
此外,修法说明也指出,为顾及人权保障,不得假借教育、训练等名义而对军人施以任何非人道负担,仍应考虑正当、合理、关联性及比例原则,对凌虐的认定宜更明确且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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