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上午9时,与陕西富平产科医生张淑侠拐卖儿童有关的事业单位人员涉嫌失职罪一案,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原院长王莉、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原副院长姚军民、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原产科主任高文平、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房原临时负责人司欣四人出庭受审。身为妇产医院的管理者,他们因涉嫌失职罪受审,再次吸引了社会对富平贩婴案的关注,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基层医疗体系管理疏漏的思考。据新华社1月6日电
公诉方
四被告犯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2013年7月16日,陕西富平县薛镇村村民董某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分娩过程中,被时任该医院产科副主任的医生张淑侠告知“新生婴儿患有先天性传染病及先天残疾”。婴儿家人表示自愿放弃并委托张淑侠处置。随后,婴儿家属质疑婴儿被拐卖,并向富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
据当地警方透露,截至2013年8月9日,公安机关已接到群众报案55起,其中涉及张淑侠的26起。张淑侠等9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2013年9月24日,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原院长王莉因涉嫌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被富平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代表公诉机关出庭的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燕认为,被告人王莉、姚军民、高文平、司欣4人,身为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张淑侠趁机从医院将多名婴儿抱出拐卖,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四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追究四被告人刑事责任。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1月6日对被告人高文平、司欣、姚军民、王莉提起公诉。案件由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法庭将择期宣判。
庭审
法庭激辩“失职”罪名
在庭审的过程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高文平、司欣、姚军民、王莉4人失职罪一案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和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分别进行了法庭调查和质证,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辩论,辩论核心是4人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是否成立。
高文平:男,56岁。事发时任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 在任职期间,他未能按照职责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产科业务工作和技术培训,对产房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未能认真履行检查督促职责,对产房出现的违规操作、无章可循等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导致多名婴儿被拐卖。
司欣:女,39岁。事发时任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房临时负责人、产科助产士 司欣在2013年5月29日、7月16日分别负责为产妇王某艳、董某接生的过程中,听信张淑侠安排,未能正确履行《产妇分娩流程规定》等职责,在胎儿娩出后,没有将新生儿抱给产妇辨认性别,没有进行母婴皮肤接触,没有将产妇和婴儿一同送入病房交给病房护士,仅将产妇只身送出产房交给家属,放弃了对婴儿的监护,为张淑侠将3名婴儿从产房抱出拐卖留下可乘之机。
姚军民:男,52岁。2006年4月任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主管业务的副院长 姚军民分管产科工作,未能认真履行职责。对产科相关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督促检查不到位,对产科日常工作中死婴、死胎及家属放弃婴儿的处理中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置,导致多名婴儿在该院被拐卖。
王莉:女,43岁。2009年4月任富平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王莉负责妇幼保健院全面工作,未能认真履行职责,对院内各项规章制度、职责流程的监督、落实不到位,对产科日常工作中死婴、死胎及家属放弃婴儿的处理中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置,导致多名婴儿在该院被拐卖。
证言
活婴当死婴送走
庭审中控辩双方对产科日常中的死婴、死胎及弃婴处理问题展开举证辩论。被告人称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并没有相关的处理规定,处理方式是参照殡葬管理条例,他们也不太清楚。医院人员证言称,有些活婴被送走的时候,就是当作死婴处理的。
《产妇分娩流程规定》中有明确规定,在胎儿娩出后,要将新生儿抱给产妇辨认性别,进行母婴皮肤接触,将产妇和婴儿一同送入病房交给病房护士,而被告人司欣没有履行自身职责,为张淑侠将婴儿抱出留下可乘之机。
庭审现场,被告人对此并无异议。
专家
对管理者问责有利于规定落地执行
这一牵扯医院内部工作人员的贩婴案,暴露出基层医疗系统管理中存在的诸多漏洞。一位办案人员说,4名医院责任人在此次的案件中的失职行为,毫无疑问是张淑侠一而再、再而三“成功贩婴”的推手。
“在涉及新生婴儿方面的医疗卫生系统,实际是由三个层面相互衔接而成,”西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曾加说,“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医疗系统内部的相关规定还有专业的妇幼医院自己所制定的制度,这三者相互衔接、合力保证新生儿的健康安全。”
曾加认为,对监管者的问责,将震慑那些不认真履行责任的干部,督促整个医疗系统加强管理,有利于相关规定真正落地。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