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宁1月8日电(记者 洪坚鹏)广西南宁市公安局警航支队8日通报,该支队警用直升机当日开展安保飞行巡逻时,发现一艘带有动力装置的飞艇进行无规则飞行活动,及时对其进行了制止。
据警方介绍,8日上午10时40分,警用直升机巡逻至民族大道航洋国际城区域时,发现空中有一不明飞行物,初步判断其为一艘带动力装置的飞艇。经机组人员运用机载摄像机跟踪观察,确定该飞艇长约7米,飞行高度为50至60米。
根据该飞艇艇身两侧喷涂的广告宣传标语,机组人员联系警航基地地面塔台与航空管制部门开展调查,通过上网搜索和电话查访,查明该飞行物是南宁市某品牌汽车店进行空中宣传销售广告的飞艇,未按照飞行活动申请程序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和备案,属于违规飞行活动。
警航支队即与商家负责人、承办方取得联系,告知其违规飞行的危害性,要求其立即停止飞行活动。至中午12时许,承办方将飞艇降落回收。
警方提醒,按照通用航空的相关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事通用航空活动,使用机场飞行空域、航路、航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飞行管制部门提出申请与备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违反条例行为将被追责。
作者:洪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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