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载:中国社会科学院8日发布的《旅游绿皮书》建议,为应对旅游拥挤,应继续推动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的优化,包括增加2~6天法定假日,以期恢复“五一”黄金周,加长“春节”放假时间等。
放长假请多些劳动者视角
寇宇龙(媒体人):增加长假虽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劳动者休息权的落实问题,但在现实语境下,仍不失为一种妥善回应民意的选择。同时,恢复“五一”黄金周,加长“春节”放假时间的另一层重要意义在于,在人口流动性日益增强的当下,多一个长假,会让众多背井离乡在外打拼的人多一次和亲人团聚的机会。当然,如若恢复了“五一”长假,拥挤的国庆长假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增加长假天数,不缺民意,更不缺共识。此前,公众对于放假的调休安排有所诟病,这一方面是众口难调的缘故,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在法定假日总数固定的情况下,无论怎么调都无法满足人们对于长假的需求。明白了郁结在那里,理当对症下药,显然在增加法定假期上,公众期待的是决策者的回应。
不必总借“旅游”说事
张贵峰(职员):对于“增加法定假日”这样的政策建议,再次出现在《旅游绿皮书》这样以“旅游”为题的研究报告中,事实上成为“应对旅游拥挤”,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一种工具手段,笔者仍然颇感失望和不以为然。—“法定假日”难道仅仅只是为“旅游消费”而存在的,而“增加法定假日”的根本乃至唯一目的难倒也只不过是为了“应对旅游拥挤”、刺激旅游消费?增加法定假日当然确实会为旅游提供时间上的方便,但反来过,旅游显然又并不是也不应该是法定假日的主要甚至唯一功能,居家放松休闲、学习充电、亲友聚会等等,何尝不同样也是非常有益、值得向往且“惠而不费”的过节方式?
笔者以为,不宜仅从“应对旅游拥挤”这样简单狭隘的功利角度着眼,而应从更广阔深厚的文化传承、精神需求角度,考虑设计更具人文内涵和人本价值的增假方案,如将元宵、重阳、冬至这样的重要传统民族节日增设为法定假日。
不如用黄金周“打底”推动带薪休假
董平(法律工作者):专家恢复“五一”黄金周、加长“春节”放假时间的提议,跟许多网友的意见不谋而合,毕竟谁都想多放点假。然而,黄金周假期旅游综合症前车之鉴历历在目,而当下专家又建议恢复五一黄金周则让人感觉有种走回头路的感觉。
如何解决这种矛盾,笔者以为应该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这种制度既能满足人民旅行和探亲的需要,也能够避免一窝蜂地集中出行造成的人满为患,这是最合理的假日制度,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假日制度。
多数网友表示要保留五一黄金周,原因之一就是我国当前带薪休假制度落实得不好。 其实,黄金周和带薪休假之间并不矛盾?把公民休假的需求、出游的需求能够集中和分散结合起来,创造一种适合我国的休闲模式是值得思考的思路。因此,应该在保留黄金周的基础上,出台强制实施带薪年休假的措施。打了黄金周这个“底”,再逐步寻求更多进步。
何不把放假下放给省级部门?
邓海建(记者):眼下,放假安排的权力掌握在全国假日办手中,但一盘棋的放假安排,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多一天、少一天,左右为难。那么,为什么不能将众口难调的放假权,下放给省级等地方部门呢?1月6日,财政部发布《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其中,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分地区设定标准,目前尚未规定具体数额。这体现了世易时移、因地制宜的取向,那么,在放假这回事上,为什么不能也是如此操作、分而“放”之?
对于中国人来说,2013年的年度感受就是一个“累”字。在资方过于强势、休息休假权常被蚕食的现实语境下,多放一两天假,恐怕比纸上谈兵地计算加班费要有意义多了。文武之道,一张一弛,经济要可持续发展,人力资源更该可持续利用。远的不说,成全一个小长假,究竟又能有多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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