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夜半“霸王嫖” 女子大喊被“抢劫”
民警接路人报警后赶到现场,揭开假案查真案
“有人抢劫啦,快帮我抓住那个男人!”昨日凌晨,柳州市磨滩路天鹅湖小区门前,一女子在夜色中,朝一男子紧追不舍。柳州市公安局南站派出所接路人报警后,立即通知附近民警,与过路群众一道,抓获了“抢劫”男子。可是,民警一问,这并不是一起抢劫案。这到底是咋回事?
“请问你被抢了什么物品?”南站派出所民警罗丹把双方带回派出所后,询问被抢女子。
“额……”女子的回答吞吞吐吐。这一情况引起了罗丹的注意,他心想是不是女子害怕坏人打击报复,不敢向民警吐露真相,于是便问:“难道你不知道被抢了什么物品吗?还是有什么情况不方便说的?”在民警的耐心询问下,女子终于道出实情。其实这并不是一起“抢劫”案,而是一起“卖淫”案。
声称被抢的年轻女子叫小芬(化名),今年17岁;被抓获的男子姓王,今年18岁。两人均系柳州市人。前段时间,王某通过QQ认识了小芬,经过一两个月的网上聊天,双方越来越熟,渐渐开始聊到“性”的话题。前几天,王在QQ上向小芬提出了见面的要求,并表示想与小芬发生性关系。
小芬近段时间刚好囊中羞涩,心想既然对方希望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就问对方愿意出多少钱。王某爽快答应,表示愿意出1万元。得到这一答复后,小芬满心欢喜,随即双方约定了交易的时间地点。
1月8日凌晨零时许,小芬经过一番梳妆打扮,来到鹅山路一带约定地点。见面后,王觉得“货不对版”,表示“不值”1万元,双方当场讨价还价,最后约定成交价为1000元。后来,王提出带小芬回家“交易”。
两人步行了一段路,来到一待拆迁的居民楼时,王对小芬说:“在我家做不太方便,我们就在这个楼顶做吧。”小芬提出让王先给钱。王称钱放家了,大半夜带这么多钱出门不安全。
为尽快拿到钱,小芬跟着王爬上了黑漆漆的楼道。完事后,小芬要求王付钱。
王便将小芬带至天鹅湖小区,并要小芬在小区门口等他几分钟,他进去拿钱出来。
小芬不放心,要求一起进入小区拿钱。结果王推三阻四,提出各种理由拒绝小芬跟随。
“你是不是根本没钱?”面对小芬质问,王一言不发,继续往前走。
突然,王拔腿就跑。小芬顿时急坏了,为了将王抓住,于是情急之下大喊“有人抢劫”。有路人见到后迅速拨打电话报了警。
目前,王某和小芬已被南站派出所行政拘留。(南国今报记者黄真真 通讯员唐杰)
(来源: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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