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首席记者 崔红)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昨天表示,在火葬区,党员干部不得实行火葬后装棺二次葬,这对于真正深化殡葬改革,解决我国人口增长与自然环境的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窦玉沛昨天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落实两办《意见》 推动殡葬改革”与网民在线交流。《意见》指出“骨灰装棺再葬、滥占耕地、修建大墓豪华墓等问题突出”。窦玉沛说,这个问题点到了当前殡葬改革一个突出问题。推动殡葬改革目的,除了倡导文明新风之外,还有一个关键目的就是要节约土地、木材等自然资源。火化后又装进棺材进行土葬,没有达到殡葬改革的目的,同时也增加了群众的负担,因为其比传统的埋葬多了一道火化的手续。实际上这是殡葬改革不彻底、不到位的表现。
窦玉沛表示,这一问题必须着力解决。在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火葬区,党员干部去世后必须火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政府也将完善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设施建设,特别是要推广生态环保、可降解的骨灰盒和生态墓,或者深埋、不留坟头等少占或不占地的葬法。此外,将通过年检等方式,加大对大墓豪华墓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行为坚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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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并非单纯的火葬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昨天澄清说,如果一提“殡葬改革”就单纯理解为火葬,这个理解是不全面的。我国并非用单一的火化来代替殡葬改革,“不能搞一刀切,这样也不符合各地的实际情况”。
窦玉沛表示,我国分为火葬区、土葬改革区。划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是根据1997年国务院发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划分的原则依据人口、土地和交通状况。在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便利的地区实行火葬。在不具备这三样条件的地区还可以实行土葬。在火葬区,殡葬改革的任务确实要推行火葬,同时火葬后一般骨灰寄存或者按照规定的面积来建设墓地墓碑。此前,民政部已通知要求,墓地占地不得超过一平方米。
晨报首席记者 崔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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