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马超 通讯员厉昱中 俞渊
家住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的张女士本想通过服用一种宣称“能治百病”的保健品来强身健体,没想到却惹来了一身的脓包病,痛苦万分。一怒之下,张女士将向其推销该保健品的王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合计3万余元。苏州市吴江区法院承办法官通过走访医学专家,采纳专家提供的意见,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
2011年7月,王女士带张女士到浙江嘉兴听了一堂保健课。讲课医生推荐了一种系列保健品,并宣称该产品是高科技的结晶,大到癌症,小到雀斑,都有疗效。张女士便试着购买了5000多元的产品,希望能促进内分泌协调,解决更年期的烦恼。没想到的是,仅仅服用了几天之后,张女士的全身上下就出现了大片红疹和脓包。
在家人的劝说下,张女士到医院进行了检查,被诊断为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包病和系统性红斑狼疮。经过十多天的住院治疗,病情逐渐好转,医生嘱咐张女士禁服该保健品。出院后,在王女士的百般劝说下,张女士又受邀到嘉兴听课,讲课医生称出现红疹是排毒现象,继续服用,症状会自然消失。
于是,张女士又购买了5000多元的产品再次服用。没过几天,全身又出现了更大面积的脓包,无奈只得再次入院治疗。两次看病共花去了医疗费1万多元。
在法庭上,被告王女士觉得很冤枉,辩称该保健品的服用人群甚广,很多人就是吃了以后疾病痊愈了,该产品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自己也是该产品的忠实客户,服用后效果好,就推荐给别人分享。张女士自愿服用该产品,自己只是帮忙从专卖店拿货,并没有从中赚钱。
面对陌生的医学问题,为了查清真相,吴江区法院承办法官来到江苏盛泽医院,向该院的皮肤科专家作了咨询。经过专家的解释,了解到脓包病是一种过敏症状,发病原因为药物或其他物质引起的过敏,若病人为特异体质或自身免疫不平衡,比如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则更易引发此种疾病。
在掌握了上述关键信息后,借助专家对本起病例治疗过程的看法,法官认为,张女士出现的脓包病,其本身的过敏体质及红斑狼疮史是发病的主要原因,特别是医嘱建议禁服该保健品后,仍继续服用,扩大部分的损失应由其自担;同时,服用该保健品是引起脓包病的一个诱因,王女士推销时亦存在夸大产品功效的情形,未明确告知禁服人群等注意事项,应承担一定责任。
在调解过程中,对该因果关系的认定,双方均表示信服。在此基础上,双方达成了共识,王女士当场赔付了张女士5000元,纠葛就此了结。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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